在孕中期哪些情況非去醫院不可呢?
(1) 發燒超過39℃。發燒一旦超過39℃,可能會引起胎兒殘廢,造成流產,此外,有些時候類似感冒的癥狀,卻可能是腎盂腎炎。
(2) 久咳不愈。嚴重的咳嗽如果持續一個星期,或10天都無法治愈時,也許患的是霉菌性或支原體肺炎。一般的抗生素治療不具任何效果,必須仔細地檢查、治療。
如果準媽媽久咳不愈時,尤需要特別注意,因為此時的咳嗽不但嚴重,且不易治愈。如果與醫師欠缺良好的溝通,極可能導致其它并發癥。咳嗽若輕微,僅需在居 室制造一些蒸汽,防止室內空氣干燥,即能減輕病狀。萬一感冒嚴重到影響睡眠時,就應到內科醫師處就診,將自己已經懷孕及實際懷孕的周數告訴醫師,醫生通常 會采用一些安全的處方。
妊娠早期(孕3月前)是胎兒各器官形成時期,若準媽媽患流行性感冒且癥狀較重,則對胎兒影響較大,此時服藥對胎兒也有較大風險,應在醫生指導下合理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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