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后至少做五次檢查
相信很多剛懷孕后的女性,對于孕期應該做哪些檢查,什么時候做,并不是很清楚。而很多孕媽媽根本就沒有意識到做產檢的重要性,直到出現了問題才想到到醫院檢查,為時晚矣。而母嬰專家指出,懷孕后應該做9次孕期檢查,妊娠后至少做五次檢查。
孕期常規檢查的項目與時間應當認真做,也可以根據孕婦的情況有所增加。每次檢查均要測血壓、體重、宮高、腹圍和多普勒聽胎心等;懷疑有感染者,早孕時應當檢測TORCHIgM。
妊娠6-8周(第1次孕期檢查):空腹;建立保健手冊;血常規(觀察MCV、MCH、RDW-SD,篩查地中海貧血);尿常規;血型全套(包括:ABO血型、Rh血型);肝炎1號(乙肝全套、丙肝篩查);肝腎功能;骨盆大小測定;B超檢查,準確判斷孕齡(已做孕前檢查的可以適當做項目減免)。
妊娠11-12周:超聲檢查胎兒頸項透明層。
妊娠14-21周(最好16-18周):唐氏綜合征血清學篩查。
中孕檢測:TORCHIgM,IgG檢查。
妊娠18-24周:彩色B超進行胎兒系統超聲檢查。醫生建議時還應抽羊水做染色體檢查和FISH檢查、基因診斷,抽臍血做染色體、基因診斷。
妊娠24-30周:糖尿病篩查(OGTT)。
妊娠30-36周:復查血常規、肝功、膽汁酸(皮膚瘙癢時必須做),甲狀腺功能,抗A或抗B效價(當孕婦為O型,丈夫為A/B/AB),抗D效價(當孕婦為Rh陰性),自體備血,B超檢查,心電圖檢查。
妊娠 34周后:胎心監護(NST)每周一次。
妊娠36-37周后:B超檢查,臍血流S/D比值測定;有腹痛、陰道流血、流液、胎動減少等情況應當及時就醫。
以上就是妊娠后至少做五次檢查的介紹,所以為了更好的保證母嬰的健康,我們在孕期的不同階段,要到醫院定期做產前檢查。母嬰專家指出,如果條件有限,至少要做5次孕期檢查,時間是11周、16周、20周、28周、36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