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內外建科院應收賬款2億負債近3億 4年凈利未到IPO警戒線33連勝
編者按:7月19日,深圳市建筑科學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建科院”)正式登陸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掛牌上市,股票代碼:300675。公司的主營業務包括建筑設計、綠色建筑咨詢、生態城市規劃、公信服務等業務。另外,公司正在償試創新發展綠色綜合運營(DOT)模式,并積極培育綠色人居環境 B2C 技術服務(HOME+)等新產品。建科院本次募集資金凈額為 10,739.7622 萬元用于低碳建筑研究及社區級應用服務實驗基地項目、海鋼琴廠低碳化升級改造及運營(DOT)項目、線上運營平臺及樂活系統建設項目。
公開資料顯示,2017年2月20日,建科院發布最新招股書。3月28日首發申請獲通過。7月5日,建科院開啟申購,申購代碼300675,申購價格3.66元 ,單一賬戶申購上限為13500股,申購數量為500股的整數倍。主承銷商為申萬宏源證券。本次發行股份數量為3,666.67萬股,其中網上最終發行數量為3,300.05萬股,占本次發行總股數的90.00%。本次發行價格為3.66元/股,發行市盈率為22.96倍。逾4.1萬股遭投資者棄購,其中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數量36,708股,網下投資者放棄認購數量4,537股。網上發行中簽率為 0.0303259185%。股價走勢來看,自7月19日上市以來,建科院連續七個交易日漲停。截至7月27日收盤,該股報9.34元。
據招股書顯示,2012-2016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21,881.89萬元、27,318.25萬元、25,964.99萬元、28,050.20萬元、34,612.60萬元。凈利潤分別為1,745.09萬元、2,655.49萬元、2,243.96萬元、2,335.51萬元、3,165.54萬元。應收賬款余額分別為7,593.12 萬元、12,936.19 萬元、13,380.35 萬元、18,609.31 萬元和20,765.79 萬元,占各期末總資產的比例分別為21.44%、33.97%、35.88%、41.34%和 38.77%,占各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 34.70%、47.35%、51.53%、66.34%和 59.99%。其中一年以內齡的應收賬款余額占比分別為 98.45%、94.62%和 77.34%、66.53%和 60.55%。應收賬款周轉率(次)分別為4.14、2.81、2.10、1.91、1.99。存貨分別為0、18.22萬元、133.63萬元、83.50萬元、12.06萬元。存貨周轉率(次)分別為0、1,779.53、221.36、158.11、464.26。公司綜合毛利率分別為45.30%、40.67%、35.28%、38.81%和 35.91%。
由以上數據看出,2012-2015年,公司這四年的凈利潤未達到IPO警戒線3000萬元。
2012-2016年,公司貨幣資金分別為15,442.98萬元、13,059.02萬元、11,979.04萬元、5,585.38萬元、9,888.02萬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3,322.14萬元、2,068.90萬元、887.64萬元、-1,014.08萬元、8,688.98萬元。負債合計分別為14,109.24萬元、15,036.45萬元、12,765.39萬元、18,825.58萬元、24,910.63萬元。流動負債分別為 12,612.74萬元、13,577.59萬元、11,526.04萬元、17,330.22萬元、21,815.12萬元。資產負債率(母公司)分別為39.18%、39.52%、33.31%、41.04%、45.00%。
2012-2016年,公司營業外收入分別為735.85萬元、1,659.72萬元、1,381.27萬元、965.95萬元、973.15萬元。占利潤總額的比例分別為33.60%、54.16%、51.69%、35.18%和27.49%。公司稱,對營業外收入存在一定依賴的風險。
2017年1-6月,公司營業總收入為1.42億元,歸屬于發行人股東的凈利潤為330萬元。公司經營業績較上年同期增長主要系公司加大營銷力度,同時對成本實施有效管控所致。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3708萬元,較上年同期增加771萬元,主要為報告期內公司經營活動現金流入增加所致。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資產總額5.64億元、流動資產3.25億元、負債合計2.74億元、流動負債2.25億元、歸屬于發行人股東的所有者權益2.89億元。資產總額、流動資產、歸屬于發行人股東的所有者權益較上年末均保持穩定上升。
公司預計2017年第三季度主營業務收入區間為5,700萬元至7,800萬元,相比上年同期增長區間為59.22%至117.88%。
興業證券發布研報稱,給予建科院2017年20-30倍PE,對應價格區間為5.2-7.8元。風險提示:新簽訂單不及預期,回款風險,業務拓展不達預期。
針對上述情況,采訪建科院董秘辦,截至發稿時未收到回復。
公司專注建筑工程設計咨詢業務
據招股書顯示,建科院以“用最富創意的建筑技術為民眾實現健康、簡約、高效、可持續的綠色人居環境,為中國人的理想生活提供無限可能”為愿景。公司較早在我國開展了建筑節能、綠色建筑和生態低碳城市領域的規模化實踐,在該領域,先后累計承擔了包括“十五”、“十一五”、“十二五”科技支撐計劃、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際合作項目在內的國際、國家和省、市各級課題 150 多項,參與編制包括《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50378)、《民用建筑綠色設計規范》(JGJ/T229-2010)、《既有社區綠色化改造技術規程》、《住宅建筑室內裝修污染控制技術規程》等國家、地方和行業各級標準規范 100 多項,完成深圳國際低碳城、深圳光明新區和無錫生態城等國家級示范工程 100 多個,擁有 92 項專利技術。獲得建設科技領域最高獎項“華夏獎”一等獎在內的各級獎項 100 多項。公司是我國綠色建筑、生態城市領域相關技術和理念的倡導者、推廣者、先行者之一。
公司以綠色、生態、低碳理念為指導,以平民化、低成本、精細、適宜的技術路線為特色,以全生命周期技術服務為手段,以面向綠色建筑和生態城市建設為核心提供涵蓋科研、規劃、設計、咨詢、檢測、項目管理以及運營等全過程所需綜合解決方案,逐步發展成為國內知名、領先的綠色建筑和生態城市綜合技術服務提供商之一。目前,公司的主營業務包括建筑設計、綠色建筑咨詢、生態城市規劃、公信服務等業務。另外,公司正在償試創新發展綠色綜合運營(DOT)模式,并積極培育綠色人居環境 B2C 技術服務(HOME+)等新產品。
公司的控股股東為遠致投資,其持有公司股份 6,600 萬股,占公司本次發行前總股本的60%。遠致投資是深圳市國資委直屬的投資控股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6 月 22 日,注冊資本 85,2000 萬元,實收資本 85,200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陳志升,住所為深圳市福田區深南路投資大廈 16 樓 C1,經營范圍為投資興辦實業(具體項目另行申報);對投資及其相關的資產提供管理(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禁止的項目除外,限制的項目須取得許可后方可經營)。
深圳市國資委持有遠致投資 100%的股權,為公司實際控制人。深圳市國資委的主要職能是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
根據中國證監會頒布的《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2012 年修訂),公司從事的建筑工程設計咨詢業務屬于“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中的“專業技術服務業(M74)”。
建科院本次募集資金凈額為 10,739.7622 萬元用于低碳建筑研究及社區級應用服務實驗基地項目、海鋼琴廠低碳化升級改造及運營(DOT)項目、線上運營平臺及樂活系統建設項目。
建筑設計和建筑咨詢收入增幅下降
據證監會網站消息,2017年3月28日,創業板發審委在2017年第24次會議審核結果公告中對建科院提出問詢。
1、發行人報告期2014-2016年末應收賬款余額分別為13,380.35萬元、18,609.31萬元和20,765.79萬元,應收賬款回函金額占應收賬款總額比例分別為43.01%、54.39%和64.12%。發行人報告期2014-2016年度毛利率變動幅度也較大,以城市規劃業務為例,2014、2015年度毛利率分別為46.52%、36.34%。建筑咨詢業務2015、2016年度毛利率分別為48.72%、36.30%。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無錫市太湖新城尚賢道(首期示范工程)生態改造方案項目2014年度的毛利率為90.01%、華發人才公館項目2015年度的毛利率為93.53%的原因。請保薦代表人:(1)說明對應收賬款未回函金額所履行的核查程序;(2)對應收賬款的可回收性發表核查意見。
另外,2月20日,證監會發審委在首發申請反饋意見中也對建科院提出諸多問詢。根據招股說明書披露,發行人報告期與原控股股東深投控控制的下屬22家企業發生關聯交易,此外與中關村發展控股的3家子公司也存在關聯交易。2012年、2013年及2014年向關聯方采購的勞務占當年營業成本比例分別為:4.39%、7.31%和8.42%;向關聯方提供的勞務占當年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為8.36%、9.10%和8.58%。其中涉及關聯方將業務分包給發行人的情況。
公司前身深圳市建筑科學研究院原為深圳建總院下屬分院,2007年與深圳建總院脫鉤并劃入深投控成為其控投子公司。根據劃轉時公司與深圳建總院的協議安排,原以深圳建總院名義簽署但由公司負責實施的業務合同,在脫鉤后仍由公司負責實施,但由深圳建總院負責與客戶進行結算代收后再支付給公司。
請發行人說明報告期關聯交易的審議程序及價格的公允性、關聯交易產生的必要性,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保薦工作報告所述“為應付交付進度而采取部分規劃及設計業務分包”是否表明發行人業務能力存在限制;報告期深投控為發行人擔保按市場擔保費率計算的擔保費金額及其對發行人業績的影響;劃轉時與深圳建總院的協議主要內容,涉及哪些業務項目及其合同金額,報告期仍在確認收入的原因,對發行人報告期業績的影響等。
根據法律意見書所述,發行人子公司北京艾科城曾被北京市海淀區地方稅務局處以500元的行政處罰。請發行人說明上述處罰的產生原因,是否構成重大違法違規。請保薦機構和發行人律師對此進行核查并發表明確意見。
據招股說明書披露,2012-2015年1-6月,報告期發行人營業收入分別為21,881.89萬元、27,318.25萬元、25,964.99萬元和12,105.75萬元。凈利潤分別為1,745.09萬元、2,655.49萬元、2,243.96萬元和308.52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分別為1,116.92萬元、1,274.79萬元、1,077.01萬元和-20.77萬元。應收賬款周轉率分別為4.14次、2.81次、2.10次和0.86次。請發行人:(1)進一步說明建筑設計和建筑咨詢收入增幅下降、特別是2014年主營業務收入和利潤下降較多、應收賬款周轉率下降的原因并與同行業可比公司作比較分析等。
據招股說明書披露,報告期發行人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3,322.14萬元、2,068.90萬元、887.64萬元和-4,282.35萬元。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凈增加額分別為1,596.54萬元、596.60萬元、-1,128.82萬元和-1,150.16萬元。(1)請發行人補充披露各報告期大額現金流量變動項目的內容、發生額,是否與實際業務的發生相符,是否與相關科目的會計核算勾稽等。
據招股說明書披露,報告期發行人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分別為691萬元、1644萬元、1360萬元和289萬元。其中,節能檢測評價中心、既有建筑綠色化改造關鍵技術研究與示范和綠色建筑規劃設計關鍵技術體系研究與集成示范每年政府補助金額較大,特別是2013年生態規劃數據處理與信息平臺技術研發100萬元和2014年綠色人居環境健康管理云平臺500萬元政府補助對當期利潤總額影響較大。(1)請發行人補充披露報告期內各項政府補助等資金的內容、依據和到賬時間,說明政府補助計入當期損益或遞延收益的劃分標準、依據及金額;(2)請發行人說明報告期對營業外收入的依賴程度及影響,并補充相關的風險提示等。
據招股說明書披露,報告期發行人應付薪酬分別為2,117.42萬元、2,590.86萬元、1,066.53萬元和202.63萬元。(1)請結合當地工資薪酬水平說明發行人人工薪酬的合理性;(2)請說明發行人的職工薪酬水平和員工數量大幅波動的原因,是否與發行人業務規模擴大相一致;(3)請補充披露發行人員工的年齡構成和學歷構成情況。請保薦機構和申報會計師就上述問題核查并明確發表意見。
興業證券:對應價格區間5.2-7.8元
興業證券發布研報稱,建科院的主營業務包括建筑設計、綠色建筑咨詢、生態城市規劃、公信服務等業務,積極嘗試創新發展綠色綜合運營(DOT)模式,以及培育綠色人居環境B2C技術服務(HOME+)等新產品。2013-2016年公司營業收入CAGR=6.10%;2016年分別實現營業收入歸母凈利潤3.46億元、0.32億元,分別同比增長45.18%、23.40%。公司控股股東為遠致投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600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60%深圳市國資委持有遠致投資100%的股權,為公司實際控制人。
公司四大業務齊頭并進,協同發展。公司立足華南地區,業務覆蓋全國,并逐漸向港澳發展。建筑設計、綠色建筑咨詢、生態城市規劃、公信服務四大業務齊頭并進,2016年四大業務營業收入占總營業收入比重分別達到24.71%、24.54%、15.22%和24.89%,城市規劃業務是公司快速增長的新興業務,公信服務業務呈現持續快速增長態勢,已經成為公司最主要的業務增長點。建筑設計和建筑咨詢業務仍然是目前公司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
技術研發優勢+品牌影響力等六大優勢造就競爭力。從各業務的毛利率來看,公信服務最高約50%。公司與眾多國內外機構展開深度合作,深耕綠色建筑設計領域多年,具有深厚的科技創新研發實力;且獲得多項榮譽,承接過多項標志性建筑設計工程,專業資質齊全,覆蓋范圍廣泛。公司注重業務模式創新,強調業務產業鏈之間的協同發展,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已建立起一支高素質的管理團隊和專業人才團隊。
公司未來發展。公司未來將繼續加大科技研發投入力度,積極探索創新發展綠色技術和運營綜合服務(DOT)模式,并加快B2C模式的綠色技術服務業務的拓展:HOME+業務,注重人才引進及培養,建立起科學的基于員工貢獻值的特別激勵制度。
盈利預測:我們預測公司2017-2019年凈利潤分別為0.39億元、0.47億元和0.56億元,考慮新發行股份攤薄因素,按發行后總股本14667萬股計算的2016、2017、2018年的EPS分別為0.26元、0.32元和0.38元。參考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結合公司未來發展空間,我們認為可以給予2017年20-30倍PE,對應價格區間為5.2~7.8元。風險提示:新簽訂單不及預期,回款風險,業務拓展不達預期。
應收賬款上漲 占營收比例過半
公司應收賬款的變化情況
2012-2016年,公司應收賬款余額分別為7,593.12 萬元、12,936.19 萬元、13,380.35 萬元、18,609.31 萬元和20,765.79 萬元,占各期末總資產的比例分別為21.44%、33.97%、35.88%、41.34%和 38.77%,占各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 34.70%、47.35%、51.53%、66.34%和 59.99%。其中一年以內齡的應收賬款余額占比分別為 98.45%、94.62%和 77.34%、66.53%和 60.55%。應收賬款周轉率(次)分別為4.14、2.81、2.10、1.91、1.99。
公司稱,應收賬款余額較大主要原因是根據公司銷售確認的會計政策,設計、咨詢、規劃等業務主要是在客戶確認公司各階段提交的勞務成果后按進度進行收入確認,而合同約定客戶付款時間通常在相關方案、文件獲政府部門或審查單位通過之后,晚于收入確認時點。盡管公司應收賬款賬齡主要集中在一年以內,應收賬款單位主要為政府部門及大型企業,其資金實力、信譽較高,且公司建立了相關內控制度加強對客戶、應收賬款回收的管理,但是公司應收賬款持續的過高仍會對公司帶來可能因回收期過長、客戶經營惡化等導致的發生壞賬損失、影響公司正常經營和業績的風險。
證監會發審委在首發申請反饋意見中就應收賬款的情況對建科院提出問詢:據招股說明書披露,報告期發行人應收賬款凈額分別為7,228.00萬元、12,239.22萬元、12,498.71萬元和15,691.42萬元,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33.03%、44.80%、48.14%和129.62%,一年內應收賬款占比分別為98.45%、94.62%、77.34%和74.47%,一年以上兩年內應收賬款占比分別為1.21%、4.96%、20.98%和18.09%。應收賬款金額較大且占比較高,應收賬款賬齡拉長。(1)請發行人具體分析銷售模式、交貨方式、結算方式、付款與回款周期、信用政策(額度及賬期)等因素,說明并披露報告期應收賬款較高的原因,與業務經營變化和收入確認方式是否具有邏輯對應關系;(2)請發行人進一步說明報告期內每年度應收賬款新增、收回情況,分析應收賬款新增金額與營業收入的匹配性,各期末應收賬款主要欠款對象的期后回款情況,是否與相關現金流量項目一致,應收賬款內部制度的有效性等。
非經常性損益、營業外收入占凈利總額比例高
非經常性損益、合并財務報表范圍以外的投資收益具體情況
2012-2016年,公司非經常性損益分別為585.87萬元、1,379.66萬元、1,167.74萬元、834.75萬元、815.75萬元。公司非經常性損益占公司凈利潤比例較高,報告期分別達34.41%、51.98%、52.02%、35.78%、25.86%。非經常性損益占利潤總額的比例分別為 26.75%、45.02%和 43.70%、、30.40%和 23.04%。
招股書顯示,非經常性損益占公司凈利潤比例較高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司所屬的工程技術服務和綠色建筑等行業受國家鼓勵支持,同時公司作為重視自主研發及行業內優勢企業,獲政府補貼較多;二是對于報告期內公司承擔的包括“十二五”國家科技支撐計劃等課題研究項目,公司投入了大量的研發費用,除取得的課題經費全部用于投入研發外,公司還要自籌部分資金投入,課題經費并不能彌補公司相關課題的研發支出。按照會計準則相關規定,公司對不屬于采購科研服務性質的課題研究經費在財務上作政府補貼處理,相關的支出作研發費用處理。上述表明現階段公司存在經營業績尚不穩定以及非經常性損益占凈利潤比重較大的風險。
2012-2016年,公司營業外收入分別為735.85萬元、1,659.72萬元、1,381.27萬元、965.95萬元、973.15萬元。占利潤總額的比例分別為33.60%、54.16%、51.69%、35.18%和27.49%。營業外收入主要為與公司主營業務密切相關的政府補貼。
公司稱,對營業外收入存在一定依賴的風險。營業外收入占比較高的原因是公司承擔了包括“十二五”國家科技支撐計劃等課題研究項目,該部分研究項目均為事前申報并簽訂任務書,獲得課題經費后,再開展相關研究任務。公司投入了大量的研發費用,除取得的課題經費全部用于投入研發外,公司還要自籌部分資金投入,課題經費并不能彌補公司相關課題的研發支出,且該部分研發支出列支在“管理費用”項目,減少了企業的營業利潤。
公司承擔的課題與公司自有業務緊密關聯,有利于提升公司業務能力和行業品牌影響力;所以這部分課題任務形成的政府補助對于公司而言是有別于其他事后式的政府補助。按照會計準則相關規定,公司對不屬于采購科研服務性質的課題研究經費在財務上作政府補貼處理,相關的支出作研發費用處理。2014-2016年,公司扣除課題研究項目后,營業外收入占利潤總額的比例分別為 37.41%、14.49%和 21.64%。
綜合毛利率存下降的風險
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構成情況
招股書顯示,2012-2016年,公司綜合毛利率分別為45.30%、40.67%、35.28%、38.81%和 35.91%。2012-2015年,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別為37.42%、34.80%、36.22%、37.38%。
公司稱,綜合毛利率呈現出波動趨勢,主要原因是 2015 年公司簽定和實施的咨詢項目多為設計管理咨詢、科研咨詢、綠色建筑技術咨詢等高技術含量的項目,造成當年毛利率增加;另外,公司分包業務的減少也促使綜合毛利率出現回升。2016 年公司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①上海低碳城項目竣工投入運營,項目前期毛利率較低;②公司建筑設計和咨詢業務受項目類型不同導致毛利率下降,從而導致公司綜合毛利率水平下降。
同行業毛利率對比分析
2014-2016年,報告期內公司毛利率分別為 35.28%、38.81%和 35.91%,低于中設集團、蘇州設計和山鼎設計,略高于蘇交科、中衡設計,與同行業可比公司平均數差異較小,差異原因主要系公司與同行業可比公司產品特征存在差異。報告期內,公司主營業務為建筑設計、建筑咨詢、城市規劃和公信業務,毛利率普遍較高。
公司稱,未來隨著市場競爭加劇,高端人才成本進一步上升,公司如不能通過持續技術創新使產品服務具有較高的附加值,則公司綜合毛利率將出現下降的風險。
2月20日,證監會發審委在首發申請反饋意見中就毛利率的情況對建科院提出問詢:據招股說明書披露,報告期發行人毛利率分別為45.30%、40.67%、35.28%和35.62%,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分別為37.42%、34.80%、34.50%和34.75%。(1)請補充分析并披露發行人與可比公司在產品特征、客戶結構、定價水平等方面的差異及對毛利率對比的影響;(2)請發行人進一步量化說明毛利率高于主要同行業可比公司的原因;(3)發行人進一步說明受托研發業務的模式、交易對象、交易內容、定價機制,毛利率是否符合行業慣例;(4)毛利率逐年下降的數量因素分析。
離職人員侵犯公司商業秘密
建科院在招股書中稱,公司存在商業秘密泄露的風險。公司向客戶提交的產品和服務主要以各類設計咨詢文件、資料、圖紙等方式呈現,主要核心技術除形成專利技術、行業標準規范等外,還包括未公開的專有技術、技術規范、模板、數據模型等。上述為公司重要的商業秘密,對公司經營發展至為關鍵。
報告期之前,公司曾發生離職人員侵犯公司商業秘密的事件,具體情況如下:公司原員工卜增文曾在本公司任職近十年,先后擔任過研發、資源、營銷、戰略業務、技術文化傳播等多個部門的負責人。
2011 年 4 月,卜增文離職公司后,違反與公司簽訂的《員工保密協議》中的保密義務、離職兩年內競業禁止等規定,與同行公司筑博設計股份有限公司開展合作并使用了公司的商業秘密。公司發現上述事實后,遂于 2012 年 9 月 28 日向深圳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局報案(公司曾于 2012 年 9 月 3 日向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訴狀并獲得受理。為更好的維護公司利益,經慎重考慮,公司 9 月 11 日提出撤銷民事訴訟并獲準許,改走刑事訴訟程序)。2013 年 5 月 28 日,深圳市公安局偵查結束后認定卜增文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涉嫌侵犯商業秘密罪,向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提交了《起訴意見書》。深圳市人民檢察院于 2013年 6 月 5 日將該案交由福田區人民檢察院辦理。經依法審查,福田區人民檢察院認定卜增文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造成特別嚴重的后果,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侵犯商業秘密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并于 2013 年 9 月 27 日向福田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經過3 次開庭審理后,2014 年 8 月 7 日,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作出(2013)深福法知刑初字第 39 號刑事判決書,認為:被告人卜增文從建科院離職后,在筑博設計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相關項目中使用了建科院的商業秘密,并給建科院造成59.8 萬元的損失。一審判決被告人卜增文犯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 100,000 元。
此后,卜增文曾提起上訴,隨后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審理過程中,卜增文又申請撤回上訴,2015 年 1 月 20 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2014)深中法知刑終字第 43 號裁定如下:“準許上訴人卜增文撤回上訴。”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2013)深福法知刑初字第 39 號刑事判決書自本裁定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上述事件發生后,公司對商業秘密保護體系進一步采取了評估、提升的系列措施,包括加強員工保密教育,優化勞動合同、科研項目、業務合同中的相應條款內容,要求員工入職、離職簽署保密承諾書等。雖然公司一直重視并不斷加強商業秘密保護工作,但是,仍不能確保公司的商業秘密不被侵犯和泄露。如公司不能對商業秘密實施持續有效的保護,公司競爭優勢將會遭到削弱,并影響公司的經營業績和核心競爭力。
上市前五年累計分紅3607萬元
招股書顯示,公司近年來利潤分配情況如下:
2012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開董事會審議通過利潤分配方案,并經當時唯一股東深投控出具書面文件同意,公司向深投控分配 525 萬元現金股利。
2013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開 2012 年度股東會審議通過利潤分配方案,同意將公司經審計的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累積未分配利潤中的 904.22 萬元向深投控進行現金分配股利,其他股東不參與分配。
2014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開 2013 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利潤分配方案,同意按照每 10 股分配 0.73 元比例向全體股東合計分配 803.00 萬元現金股利。
2015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開 2014 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利潤分配方案,同意按照每 10 股分配 0.61 元的比例向全體股東合計分配 671.00 萬元現金股利。
2016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開 2015 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利潤分配方案,同意按照每 10 股分配 0.64 元的比例向全體股東合計分配 704.00 萬元現金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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