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上環入戶”現象泛濫 婦聯稱“太
上環入戶是否掛鉤?被卡在環上十五年的肖紅,其經本報后,終于迎來了入戶的曙光。在連日的調查中,記者發現,計生部門、居委會、村委會都眾口一詞——想入戶就必須上環,但是說到此舉的依據,各個部門不是含糊其辭就是直接掛了電話,甚至連婦聯和大學教授都以太為由三緘其口。
作為一個個案,肖紅的問題是解決了。但是一個又一個浮出水面的陳紅、李紅、張紅的問題還沒有得到解決。他們告訴記者,他們很疑惑,究竟廣東省的相關政策是如何的。
甚至還有激動的讀者念起《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四條“女方首選使用宮內節育器”,要跟記者“理論理論”,到底“首選”該怎么理解。記者。
使用何種避孕方式,婦女有沒有選擇的?對此,記者曾經歷了一個而無奈的求證過程。結果——無解。
“首選就是要先去上,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就要上。如果可以讓你選擇,(計生條例)就不用寫首選了。”社區計生專員如是說。陪肖紅從居委會出來后,記者撥打了廣州市計生局。廣州市計生局很快明確,廣州入戶上環不掛鉤。值得玩味的是,《廣州市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辦法》與《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同樣有“首選使用宮內節育器”的表述,但是《辦法》比《條例》多了“可以”兩字。
有“可以”的問題好解決,沒有“可以”的是不是就得被選擇了?17日下午,記者撥通了廣東省計生委負責人的電話。“哦,我在開會,晚點聯系。”直到下班前,該負責人的電線日,《不上環,入戶仍吃閉門羹》見報,鑒于讀者反響強烈,記者再次撥打了該負責人的電話,渴望得到明確的解答。“我在搞展(覽),遲點再說。”就像第一天,負責人的電線日上午,電話接通,記者自報后,電話即被掛斷。為了求證,記者只好退而求其次,聯系新聞秘書。被告知“先發采訪提綱來看看”。提綱發過去亦再無音信。
制定條例的主管部門不理睬。記者先后找了三個婦女方面的教授。“這個問題我不方便說什么”。“不太了解,所以也不好”。“如果按照法律原意,應當理解為女性有自主選擇權。但是《條例》涉及很多實際層面的操作,最終解釋權還是歸省計生委”。不少專家對此諱莫如深,問題又拋回給了計生部門。
究竟入戶是不是必須先上環?直到今天,記者心中的問號仍未有答案,許許多多婦女仍在等有關部門的一個說法。
婦女上環和入戶掛鉤的報道在佛山坊間持續發酵,短短幾天,羊城晚報佛山站就接到了十多個反映自己被強制要求上環的投訴電話。而在網上,網友對此事的不滿更是鋪天蓋地。不少市民反映上環入戶是居委會和村委會強制的,佛山市計生局以“按照省里的文件要求”為由稱此舉不違規。但有律師表示,這完全是一種“土政策”。
佛山南海區黃岐的汪女士因前年產生了小孩后,身體狀況恢復不好,一直沒有到醫院上環。近日,丈夫汪先生來到戶口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想為小孩辦理入戶,卻被告知,由于汪太太沒有上環,小孩目前沒有辦法上戶口。
“小孩要落戶嘉怡社區,就必須先讓孩子的媽媽到醫院做婦檢并上環,再到黃岐辦事處繳納相應罰款。”居委會的態度很明確,不上環、不補交相應罰款,就不能給小孩入戶。對此汪先生表示很無奈,原來在前年辦計生證時,居委會就要求,在孩子出生六個月內孩子的媽媽就必須上環,否則要交相應罰款。
汪先生認為,他和妻子一直都有采取其他的避孕措施,也沒有多生一胎的想法,而且國家的相關對上環并未作強制要求,只提到了“首選上環”。為此,汪先生跟居委會。
“國家有沒有我們不管,反正我們這里是這樣的。”面對居委會的回復,汪先生無奈地搖搖頭,“如今孩子已經1歲3個月了,卻因為她媽媽的上環問題無奈成為了黑戶。”至于孩子未來的上學等一系列問題,汪先生表示,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今年9月份我的寶寶要入托了,卻因為我上環的事不得不來回了好幾次,現在身體也越來越差了!”家住南海區西樵山根的張女士向記者回憶起今年為小孩辦理入學手續的情形時幾度哽咽。今年8月份,張小姐帶著戶口本、身份證等資料第一次來到西樵山根村委會,卻被村委會的婦女主任要求提供上環證明,否則就不能給小孩辦理相關手續。
張小姐說,其實在兒子出生后,她已經不再想要孩子了,只是她在一次婦檢中被查出有月經不調、炎癥等婦科疾病,醫生告知,她暫時不適宜上環,但一直以來她都有采取其他避孕措施。
9月中旬,張女士帶著醫院的病歷等資料,再一次來到了村委會辦公室,并以自己有選擇哪種避孕措施為由,要求村委會主任為其小孩辦理入學手續,但村委會主任的態度非常:“這是村里的,你不上環就不能給你辦!而且不單是幼兒園,入讀小學一樣要提供母親的上環證明。”張女士為此前后共跑了五六次村委辦公室,但得到的總是相似答復,至于張女士擺出的證明自己不適宜上環等病歷資料,村委會主任卻從來不予理睬。
為了孩子能夠順利入學,10月12日,張女士不得不到佛山市第五人民醫院上了環。現在,小孩是入了托,但張女士自己的身體卻出現了各種不適應,“我現在一直被各種婦科病著,每個月至少要請幾次假,跑兩趟醫院。”張女士認為她身體出現的問題是由于上環所致。
“我老婆生完孩子滿一個月后,居委會的人天天追上環,沒辦法只能上環,結果一個星期后,她就出現盆腔炎、宮頸炎,后來兩年用了3萬元看婦科病和做手術。”在佛山一網站上,對于上環一事,網友“fslhcom”發帖稱,上環會對部分女性造成身體上的。另有網友“水晶米”稱自己上環后,上個月照B超時發現宮內節育環已經移位,而醫生稱只能換不能除,事隔半個月,她又查出有婦科病。
還有網友反映:“所在的村委會強制要求已生一孩婦女上環,不上環就不發分紅。”
佛山一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法律上并沒有婦女一定要采取上環的避孕方式,只要不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婦女有權選擇適合自己的避孕方式。他說:“強制婦女上環、入戶與上環掛鉤等方式屬于當地的一種土政策,是不的行為。”
21日下午,羊城晚報記者電話采訪了佛山市計生局的相關負責人,但該負責人表示,上環的問題比較,他并不愿多說,“但是我們的工作都是按照省里的文件要求來開展的,并無違規”。
而早些時候,有不少市民在佛山網絡發言人平臺上曾留言反映強制上環一事。佛山市計生局作了如下的答復:《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已生育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婦,女方首選使用宮內節育器;已生育兩個以上子女的,一方首選結扎措施”,《條例釋義》對此的解釋是,就個人而言,應將個人需求與國家要求有機結合,自覺服從人口計生部門的指導,采取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節育方法,防止發生非個人意愿并且不符合國家政策的妊娠。避孕方法的知情選擇,不等于“自流”和無條件的“選擇”,而是需要在人口計生部門的指導下,負責任地選擇適合自己的避孕節育方法,F在國家和省推行提高長效節育措施落實率,基層在操作中,一般指導已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婦盡可能采取上環措施,對身體不適宜的可憑醫生證明指導采取其他有效的避孕節育措施。“所以說強制上環這種說法是不對的”!
在說到孩子戶口問題時,計生局表示,佛山市有文件,對符合政策生育的小孩可憑《計劃生育服務證》直接辦理入戶手續;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的小孩,其父母需要接受計生處理后辦理入戶手續。
“你老婆不上環你兒子就不能上戶口,目前我們沒有接到任何新的通知,只能按以往的做法。”12月20日,東莞市東城區的陳先生致電他所住的社區得到如此答復。
連日來,很多東莞市民向記者反映,“入戶要上環”這一潛規則在東莞已實行多年,且這是針對生了一個小孩的做法,如果生了第二個孩子的話,要上戶母親還必須結扎。他們認為,相關部門為了做好相關管理工作,將上戶和上環在一起,是一種典型的懶政行為,這一做法根本沒有依據。
記者就此采訪了東莞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但是該負責人先是表示不予回復,后改口稱要核實記者身份后再回復,但記者隨后多次撥打其手機一直無人接聽。但截至記者發稿時,相關負責人仍未給予回復。
陳先生是東莞東城本地人,兒子已經兩歲了,因其老婆不愿意上環,至今兒子仍未能上戶口。
“我們的第一胎是生育,為什么不給我上戶口?”一說到“入戶要上環”,陳先生非常。他說,如果國家相關政策如此的話,他們肯定遵守,但關鍵是國家計生委方面已經明確表示“國家并無上戶先上環的”,為什么東莞方面仍?
昨日下午,陳先生再次致電他所在的社區,社區的回復仍是“你老婆不上環你兒子就不能上戶口”,并稱社區并沒有接到任何新的通知。陳先生說,今年3月份,他曾就此事和東莞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相關負責人對話,該負責人當時告訴他,這一政策并不是該局制定的,而是幾個部門聯合制定的,也是遵照廣東省計生委的相關要求。
“這兩年來我一直關注這方面的消息,最近國家計生委更明確,但沒想到東莞還是這樣要求,根本沒有依據。”陳先生不解,兒子上不了戶口,也不能參加東莞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這兩年來孩子的醫療費也只能自己買單,而他最擔心的還是未來兒子的上學問題,“但我也不想讓老婆去上環,一是對身體有,二是國家根本沒有這方面的要求。”
陳先生直言,東莞將上戶口和上環就是的懶政行為,在相關部門看來,婦女上環對計生工作可以達到“一勞永逸”的目的。
和陳先生有著同樣困擾的李先生,2005年通過人才入戶的途徑入戶東莞,2010年將戶口從集體戶遷到目前所在的南城一社區。現在兒子已經一歲九個月了,但因為老婆沒有上環,兒子至今也入不了戶。“我們從沒有想過再生第二個,老婆也按時參加每一季度的婦檢,但我們就是不想上環”。
記者了解,在東莞,像陳先生、李先生這樣寧愿不給孩子上戶口也不愿去上環的夫婦并不是多數,絕大多數生育小孩的夫婦為了給孩子上戶口都接受了上環。
而節育環一旦上了想要取出來也非常麻煩。小孩已經讀初中的張女士就告訴記者,上環導致了自己經期時間非常長,十多年來自己曾多次想到醫院取出節育環,但所有的醫院都表示,除非有計生辦和居委會出具的證明,否則都不能給她取,“但想要一紙證明是何其難,上環已經對我們婦女身心造成了極大的。”
近日,深圳新聞網的一則帖子引人關注:深圳南山區一公司接到火車站通知,稱今年訂團體火車票的女性員工,已婚的要提供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未婚的要提供未婚證。帖子引起了網友熱議,多數網友表示憤慨,認為此太、太坑爹。然而發帖人卻再也未曾現身,帖子中涉及的當事單位深圳火車站則向羊城晚報記者表示,該站從未發布類似,訂購團體票的外來務工人員只需提供身份證即可。
12月11日21時02分,深圳新聞網論壇上,ID為“752611223”的帖主發布了一則《買火車票要辦計生證?我們今年春節還能回家嗎》的帖子。帖子內容為:“今天我們公司發布公告,說接到深圳市南山區和火車站的通知,今年需訂團體火車票的女性員工,已婚的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未婚的要未婚證,要求12月17日之前,逾期訂不到車票后果自負。”
從發帖至今,該帖已吸引了11584名網友的關注,110名網友作了回復。深圳紛紛試圖聯系發帖人,但發帖人卻再也沒有出現過。
對此,記者采訪了深圳火車站的相關工作人員,對方表示,該站從未發布類似。2013年的外來務工人員團體訂票尚未開始,往年也從未有過類似。按照往年,務工人員只需以公司為單位,填寫火車票團體購票登記表,由公司蓋章,并提供員工本人的身份證,即可辦理團體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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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簽:外國人不上環怎么避孕
- 編輯: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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