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如何避孕?揭古代鮮為人知的性知識
太監 :凈身一般選春末夏初,凈身過程要遭受不能的痛苦,凈身的人要像鬼叫似地嚎三四天才能過去。不管一生受多大的坎坷,也要積蓄點錢,把自己丟失的東西贖回來,死以后隨身下葬。據說不贖回來,死后爺也不,不男不女,六根不全。好心酸的太監。
2. 由于古代新郎新娘在洞房前一般都沒有見過對方,第一次見面時就要衣服實在有些尷尬。女方父母以此開襠褲作為嫁妝,讓女兒在第一次房事時可以減少心理障礙。這也讓男方不會因為女方衣服了感到太興奮而早泄,或者因為害羞而難以正常發揮。
3. 清朝 公主出嫁前,要選出一名宮女充當“試婚格格”,隨同嫁妝一起到駙馬家。當晚由“試婚格格”與駙馬同床,第二天回去打報告,內容是駙馬的尺寸、硬度、耐力如果這匹馬沒啥毛病,公主隨后就嫁。我認為可以叫“相馬伯樂”。PS:宮女試婚之后就留在駙馬家當妾或婢
4. “入洞房”的由來:相傳在遠古的時候,男原始人和女原始人每相隔一段時間就相聚在一起,如果一個男原始人看重某個女原始人時,就會用把她打昏,然后背到他住的石洞里,這就是最早的“入洞房”。所以結婚的“婚“字就是一個女的被打昏了。(好剽悍啊!)
5. 古代剩女要罰款: 宋仁 時期讓男子十五歲娶,女子十三歲嫁; 明太祖 男子十六歲而娶,女子十四歲而嫁到了年齡不嫁人的女子,那是要罰款的, 漢朝 孝惠 時,誰家要有女兒十五歲以上至三十歲還沒有嫁人,罰款600錢; 唐代 男子二十歲以上,女孩十五歲以上還沒有結婚的也要處罰。人家嫁不出去已經夠桑心了。你還罰錢。
6. 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妝打扮,而是一種極為的刑罰,它是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來,直至肉盡骨露,最終咽氣。梳洗之刑的真正發明者是 朱元璋 ,據沈文的記載,實施梳洗之刑時,把剝光衣服,**放在鐵床上,用滾開的水往他的身上澆幾遍,用鐵刷子刷去他身上的皮肉
7. 【古代避孕】民間有記載,據說藏紅花是宮庭傳出的秘方,如果不喜歡某個被寵宮女,會讓太監把這個宮女倒掛起來,用藏紅花液清洗下身,據說可將宮女體內的**洗干凈,還有野史說以前寵幸妃子后,太監就會幫那女的推拿,確保**不留在那女的體內,這樣起到避孕效果。
8. 古代納妾的數量也是有的,《春秋公羊傳》稱“諸侯一聘九女”,諸侯只可娶九個女人。在 漢代 ,除非你有特殊的貢獻,才可以娶到八個妾,“功成受封,得備八妾”;一般的官員最多娶妻妾三個而已,漢代史學家 蔡邕 稱“卿大夫一妻二妾”。如果是平民百姓,一個小老婆也是不行,只能守著一個女人過日子。
9.清 宣統 二年正月初八日(1910年2月17日),澗壑村農家 薛姓 8歲童養媳李福珍生下一個男孩子,其夫薛子道當時9歲。男嬰五官端正,肢體健全,只是體型極小,乳名貴民,學名萬春。這是迄今全國范圍內發現生育年齡最小的圖片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