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老舊小區住宅加裝電梯,新方案定了,4月1日起實施
近日,杭州市人民政府發布《杭州市老舊小區住宅加裝電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將于2021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杭州成為全國首個通過地方政府規章來規范老舊小區住宅加裝電梯的城市。
杭州市自啟動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工程以來,已連續三年將其列入市政府“十大民生實事”項目。截至2020年底,全市已累計完成1800余處加梯項目,惠及住戶約2.2萬戶,位居全省第一、全國前列。
依法規范老舊小區住宅加裝電梯工作,關系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辦法》的制定出臺,對完善老舊小區住宅使用功能、促進無障礙環境建設、適應老齡化社會需求、提升城市生活品質具有重要意義,對總結形成老舊小區住宅加裝電梯“杭州方案”,實現這一領域的制度創新具有積極意義。
《辦法》帶來了什么?
《辦法》共35條,明確老舊小區住宅加裝電梯工作遵循“業主主體、社區主導、政府引導、各方支持”的原則,實行“民主協商、基層自治、高效便民、依法監管”的工作機制。
1
明確適用范圍
《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西湖風景名勝區除外)老舊小區住宅加裝電梯工作。明確老舊小區住宅是指國有土地上具有合法權屬,建成年代較早、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圍或者計劃,并已投入使用的四層(含)以上非單一產權的無電梯住宅。同時,結合實際情況,規定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和功能明顯不足的保障性住宅、單位自管房需要加裝電梯的,可以參照執行。
此外,《辦法》明確各區、縣(市)政府可以將老舊小區住宅加裝電梯工作統籌納入本轄區老舊小區成片更新改造、無障礙設施改造計劃,綜合實施管線遷移、綠化遷改等施工。
2
與《民法典》相配套銜接
《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依據《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條、二百七十八條的規定,《辦法》明確了老舊小區住宅加裝電梯協商啟動的業主表決比例,即老舊小區住宅需要加裝電梯的,申請人應當征求所在單元全體業主意見,經本單元建筑物專有部分面積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同意后,簽訂加裝電梯項目協議書。商品房性質的老舊小區住宅加裝電梯,需要占用小區范圍內業主共有的道路、綠地等公共場所的,應當按照《民法典》關于業主共同決定事項的規定執行。
3
堅持民主協商與基層自治
針對公示期間相關利害關系人可能提出實名制書面反對意見這一情況,《辦法》引導相關當事人先行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加裝電梯過程中的利益平衡、權益受損等事宜,也可委托業主委員會、人民調解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等進行協調。自行協商不成的,由屬地社區居委會及街道或者鄉鎮政府通過協調會、聽證會等方式組織調解,積極搭建溝通協商平臺,盡可能消除意見分歧、達成共識,實現政府引導、居民自治、社會參與的良性互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新格局。
為回應老年人、殘疾人等群體對加裝電梯的迫切需求,《辦法》明確提出,鼓勵和支持老年人、殘疾人居住的老舊小區住宅依法加裝電梯,對于該類加梯項目,屬地社區居委會及街道或者鄉鎮政府應當加大調解力度,引導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化解糾紛。
4
優化完善聯合審查程序
2017年以來,根據“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杭州市創新實行了由區住建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加梯項目聯合審查機制。《辦法》在總結近年來加裝電梯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按照優化審批流程、簡化審批手續、提高審批效能的要求,優化完善聯合審查程序,明確申請人依法辦理建設工程、特種設備安裝等相關審批手續的同時,對符合《杭州市城鄉規劃條例》規定情形的,不再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規定情形的,可以不再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5
明確多元資金籌集渠道
為加快推進加裝電梯工作,讓改革紅利惠及更多群眾,《辦法》在明確“老舊小區住宅加裝電梯所需的建設、運行使用、維護管理資金由相關業主共同承擔”的同時,規定“市、區、縣(市)人民政府可以安排專項資金用于老舊小區住宅加裝電梯項目建設、管線遷移等事項的補助”。“業主加裝電梯的,可按有關規定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幫助居民緩解籌集資金壓力。“鼓勵社會力量通過捐贈、資助、技術服務等方式參與老舊小區住宅加裝電梯”,進一步拓寬資金籌集渠道。
6
規范加裝電梯質量安全監管
老舊小區住宅加裝電梯是房屋建成后再實施的改造項目,包含基坑開挖、土建施工等建設工程和電梯安裝等特種設備安裝行為。為加強對加裝電梯項目的質量安全監督,《辦法》明確對加裝電梯實施“雙線監管”, 即土建施工質量安全監管和電梯安裝特種設備監管。
7
健全長效管理規范
為規范電梯加裝后的使用管理,確保電梯安全運行,《辦法》明確了加裝電梯的使用管理主體、管理責任、維保費用等問題。加裝電梯申請人負責加裝電梯的日常使用和運行管理,申請人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其他管理人或經協商確定的實際負責人依法履行電梯安全使用管理義務。鼓勵加裝電梯申請人通過投保電梯綜合服務保險,減輕日常維護管理的負擔。《辦法》還規定,相關業主可利用電梯投放商業廣告收入等資金用于電梯的維護保養、改造維修、檢驗檢測,也可按規定申請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和公有住房售后維修基金。
鼓勵探索代建租賃、共享電梯等市場化運作模式,減輕居民資金壓力和管理負擔。
《辦法》原文近期可在“中國杭州”“杭州市司法局”“杭州住保房管局” 門戶網站查看。
來源:杭州發布(hzfbwx)、市司法局、市住保房管局
編輯:臍橙
審核:宛如
來源:杭州發布(hzfbwx)、市司法局、市住保房管局
編輯:臍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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