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省城冬季供暖:提前準備 西寧力保冬季正常供暖
天氣轉冷,省城市民最關心的就是供暖問題。近日,西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要求西寧市物業服務企業提升物業服務水平,提前謀劃,著手開展各項供暖準備工作。目前,西寧市物業服務企業正在進行各項供暖準備工作,對供暖設備清洗、檢修,確保今冬供暖服務工作順利進行,讓全市居民度過一個溫暖、舒適的冬天。
西寧市房產局要求物業服務企業安排專門工作人員,就小區供暖服務質量進行上門回訪工作,聽取廣大業主對供暖服務工作的意見和進一步的要求。通過此項工作,物業服務企業進一步掌握了往年供暖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對今冬的供暖服務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借鑒,大幅提高了采暖費的收繳率。
做好小區業主意見調查的同時,西寧市房產局還要求物業服務企業結合設備情況,淘汰老舊供暖設施設備,更換全新的供暖設施設備,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更加節能高效,確保今冬實現穩定優質供暖。
供熱安全運行是冬季供暖保障工作的首要環節。每年供暖期,有不少市民致電本報96369新聞熱線詢問供暖價格及一些供暖事項。10月8日,記者從西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了解到今年的供暖標準。
西寧地區利用天然氣供暖的居民用戶供暖價格實行定價,非居民用戶供暖價格實行指導價,收費標準是:居民天然氣集中供暖價格由現行每月每平方米4.90元調整為每月每平方米5.77元,居民集中供暖價格按套內建筑面積計收取暖費。高層、小高層集中供暖價格加收每月每平方米0.20元的二次加壓費,沒有進行二次加壓的供暖企業或單位不得收取加壓費。非居民用戶(商業鋪面經營戶、寫字樓承租者等)供暖價格,以居民用戶月供暖價格為基準價,允許上浮25%30%,下浮不限。
具體供暖價格由供暖經營單位在指導價的范圍內同用戶協商議定,但不得突破最高幅度。供暖實行按面積計費制,城鎮居民供暖價格按住戶套內建筑面積計收,非居民用戶供暖價格按實際租賃的建筑面積計收。
規劃設計為集中供熱的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要求停止供熱的,應當在本供熱期開始三十日前與供熱單位簽訂停熱協議,并交納采暖經費總額50%的費用。可能危害其他用戶用熱或者影響室內公共設施安全運行的不得停止用熱。同時,各供暖經營單位給用戶提供的供暖溫度,用戶室內應為18攝氏度,調節度為2攝氏度,但不得低于16攝氏度的標準要求。對于因供暖企業造成的少數居民用戶家中長期達不到國家供暖溫度標準的,應視具體情況酌情減收取暖費用,具體減收幅度由雙方協商議定。供暖期限從10月15日到次年4月15日為止,共6個月。(李艷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