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似章子欣案!"干媽"私自帶走女童 邊撒謊邊乘高鐵逃離
今年7月,杭州淳安女童失蹤案轟動全國,此前住在酒店的兩名租客和9歲女童章子欣的奶奶熟絡起來后,租住在她家,隨后以赴上海參加婚宴為由將她帶走。此后,孩子父親曾多次催促兩人將女兒帶回,但對方以買不到票等借口拖延時間,并發一些孩子的視頻和照片讓家長放心。直到警方介入多日后,才發現女孩的遺體。
去年9月,四川內江的郎女士也曾遭遇一段類似的噩夢般經歷。一名陌生女子雷某2017年和她在旅館相識,此后一年兩人還有來往并逐漸熟悉起來,雷某還自認是她女兒的干媽。沒想到的是,就是這個“干媽”,竟私自帶走她的2歲女兒。期間,在她反復要求雷某帶回女兒時,雷某卻以各種理由欺騙她,試圖拖延時間。
比“杭州女童失蹤案”更幸運的是,郎女士及時報警,當地警方聯合鐵警將正前往湖北高鐵上的雷某擋獲,并找到了孩子。
目前,雷某因犯拐騙兒童罪,已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案發
“干媽”編造各種理由
拖延時間不送回孩子
去年9月下旬,在廣東的郎女士帶著2歲多的女兒妞妞(化名)回到內江老家,住在姐姐家。剛回來,在外打工的雷某在和她視頻聊天時得知這一消息后,便以國慶節放長假為由,要回內江看妞妞。因為一直以來,雷某都自認是妞妞的干媽,盡管郎女士并未同意。
郎女士和雷某相識,還得從2017年4月說起。當時,和丈夫在廣東東莞經商的郎女士帶著女兒回內江,住在姐姐李某家,而雷某則是李某所經營旅館的?。一來二去,兩人認識后便熟了起來。更讓郎女士感動的是,在隨后3個多月時間里,雷某對她的女兒很好,經常為孩子買玩具和零食,并喊她女兒為“幺兒”。
2017年9月,郎女士回到東莞后,雷某也正好在東莞一家玩具廠上班。因相隔不遠,兩人接觸多了起來,盡管見面次數不算多,但雷某經常和妞妞視頻聊天,每次來看妞妞都會買些玩具等禮物,還帶著妞妞玩耍。“她對娃兒很好,一直想當娃兒干媽。”雖然郎女士并未同意,但一直以來,雷某都是以“干媽”身份和妞妞相處,并讓妞妞喊她“干媽”。
然而,去年9月回內江,郎女士卻經歷了一段噩夢般的經歷。去年9月26日,雷某趕回內江后,如往常一樣,給妞妞帶了禮物。第二天,雷某以自己打算內江城區買一套二手房為由,讓郎女士和李某陪同去看房。因郎女士午飯后要洗碗和看店,李某便陪同雷某去中介看房,并帶著妞妞。
但出門后,李某因肚子疼想返回上廁所,雷某讓李某先回,自己陪同妞妞在樓下一家店鋪處坐搖搖車,并稱坐完最后一次后將妞妞帶回。但半個小時后,不見女兒回來,郎女士便給雷某打電話,雷某聲稱在修手機,當天下午4點多便回。在此之后,郎女士多次催促雷某帶回妞妞,但雷某先稱一會兒就帶回,后稱有朋友請吃飯,需晚點。到了晚上10點過,雷某更是聲稱自己回了內江老家,沒有車返回城區。
“我問她在哪兒,我找個車去接,但她直接掛斷了電話!贝藭r,郎女士仍沒想到,雷某會帶著孩子逃跑。
幸運
生母及時報警
警方在高鐵上追回孩子
當晚,雷某并未帶回妞妞,郎女士也有些擔心。第二天一大早,郎女士便撥通雷某的電話,對方稱已在車上,9點即可帶回妞妞。此時,郎女士意識到事情“不對頭”了,十分著急。“不可能一直找借口,不把娃兒送回來吧?”
其實,雷某在去年9月27日便帶著妞妞乘坐高鐵趕往了重慶,當時的她已帶著妞妞坐上了重慶前往湖北紅安縣的高鐵,所以一直在找各種理由搪塞和拖延時間。在郎女士的一再追問、要求對方11點前將妞妞送回、并聲稱要報警的情況下,雷某終于說出她已經坐上前往湖北紅安縣高鐵的實情,并拍了一張重慶北前往紅安西的高鐵票照片傳給郎女士。雷某還稱,她湖北的姑父過60歲生日,她帶著妞妞前去祝壽,順便帶著妞妞去旅游。
通過車票信息,郎女士查到了雷某及妞妞所乘坐的那趟高鐵的到站時間是當天下午2點左右。和姐姐商量后,當天11點過,郎女士前往內江市市中區城南派出所報警。警方立案后,很快和湖北紅安警方取得聯系。當天下午1點過,鐵路警察在列車上找到了雷某及妞妞。
讓鐵路民警不解的是,妞妞竟叫雷某“媽媽”!爱敃r警察問她娃兒是哪個的,她說是她的,她生的!崩膳糠Q,在此之前的幾天,雷某在視頻中包括回內江見到妞妞后,一直讓妞妞叫其“媽媽”。當天,郎女士和派出所民警趕往紅安縣,她終于見到了自己的女兒。郎女士還說,雷某見到她后便下跪,稱不是賣娃兒,只是帶著去耍。
郎女士想不通的是,自己把雷某當朋友,雷某卻未經她同意,將女兒帶至湖北。而鐵路民警的一句話,更讓她后怕!八麄冋f,幸好我報警及時,否則她下車后,我肯定找不到人了。”
判決
為騙男友結婚拐走女孩
“干媽”獲刑2年
1984年出生的雷某系內江市東興區楊家鎮人,在被警方擋獲后,去年9月30日,她因涉嫌拐騙兒童罪被刑事拘留。
在內江市市中區人民法院庭審時,雷某卻稱,自己沒有拐騙妞妞的行為,且帶走妞妞經過了監護人同意,并無拐騙行為,她只是想把妞妞帶至湖北省紅安縣給男朋友及其家人看看,而后會把妞妞帶回內江的。
那么,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呢?經法院審理查明,雷某為達到與男友結婚的目的,曾欺騙男友稱自己已產下一名女孩,并多次對男友謊稱妞妞系兩人的女兒。在得知男友父親祝壽的消息后,雷某欲將妞妞帶至湖北省紅安縣,讓男友及其家人相信她編造的已為男友生育女兒的謊言,以達到與男友結婚的目的。去年9月26日,雷某回到內江后,住在郎某姐姐李某經營的旅館內。次日,雷某借口在內江購買二手房,邀約李某一同外出看房,并將妞妞帶著同行。此后,雷某趁李某上廁所的機會,將妞妞抱走并逃至重慶。去年9月28日,雷某攜妞妞乘坐重慶北至紅安西站的D2214列車前往湖北省紅安縣。
對于雷某辯稱的無拐騙行為,法院根據多個證據查明,雷某在未告知妞妞監護人的前提下,擅自將妞妞帶離內江,且在妞妞家人反復要求下采用欺騙的方式拖延時間,拒不將其送回,使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監護人。因此,法院認為,雷某行為已經構成拐騙兒童罪。
最終,法院以雷某犯拐騙兒童罪,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據內江市市中區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雷某并未提出上訴。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姚永忠
- 標簽:
- 編輯:馬可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