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交警實施“五選一” 可做志愿者代罰
記者昨日從市公安交警部門獲悉,近期廣州交警在全市范圍內持續開展行人、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治理工作,通過嚴格落實行人、非機動車“五選一”管理規定,促進廣大市民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的交通意識。
據介紹,廣州交警實施的“五選一”管理規定,是指執勤民警在查獲行人、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時,應向違法實施人說明違法行為的危害,由違法實施人選擇以下五種方式中的一項接受處罰:一、執法接受20元至50元的罰款;二、抄寫《非機動車、行人交通安全“八不準”法規條文》一次;三、做志愿者協助交警維持路口交通秩序,并簽訂《我與交警有個約定》;四、觀看20分鐘交通安全警示視頻;五、把自己的違法行為、違法地點發上微博或微信朋友圈,求好友點贊20個。
“本人因思想松懈,在海珠區新港東會展西路口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騎非機動車通過人行橫道未下車推行,經現場交警的批評教育,已經深刻認識到錯誤。今天,我與交警有個約定,明天,我將用行動來證明我的守約。凡出言,信為先。文明交通,我承諾,我踐行。”昨日上午,一位小伙因為在斑馬線上騎行,被執勤民警查獲后選擇接受發朋友圈求點贊的處罰方式。他說,這可以提醒自己不要再犯,還能警醒身邊的朋友也要關注交通安全。
而在該路口附近,兩名男子因為駕駛非機動車違法,馬上選擇了第二項處罰規定,認認真真地在現場“練起字”來。昨日,在交警落實行人、非機動車“五選一”管理規定的執勤現場,不少不遵守交規的市民選擇發朋友圈求點贊、做志愿者的方式接受處罰。不少市民認為,此舉有助于加強市民遵守交規的意識,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據了解,去年3月,番禺區交警部門就有類似的操作。番禺交警此前表示,以往抓到行人闖紅燈只是進行警告教育,讓他現場和交警一同“指揮”交通,但后來開始試行讓違反法規的行人觀看交通安全宣傳片。如被罰者趕時間,也可以發朋友圈,闡述說明自己是違反交規被罰的,集齊20個贊后就可放行。
“遵守交規,人人有責,不管開車還是走路,請安全文明出行。”交警部門提醒,“交通安全你我他”,這不是口號,而是呼吁大家要真正投身到交通管理事業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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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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