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證就是你家娃的“起跑線”萬一弄丟弄壞了咋補救?
那是寶寶來到的第一份“文件”,更是TA人生的“起跑線”,以后辦很多事都需要用到,比如上幼兒園、讀小學、出國留學、辦醫保、遷戶口、辦簽證等等。
等娃長大了,帶了女朋友/男朋友回家,拿出全家福來欣賞的時候,順便也秀一下小時候的出生證,能樂翻全家。
出生證雖是傳家寶,但畢竟“養兵千日,用在一時”,和戶口本、身份證的“出場次數”沒法比。時間一長,容易弄丟了,或者被熊孩子撕掉了、涂壞了,這時候咋整?
②換發:原出生證因毀損、涂改或信息不準確等原因造成出生證明無效(證還在,但無效了),重新申領
③補發:因遺失、被盜等原因,《出生醫學證明》丟失了(證已經沒了),重新申領
首次簽發、換發、補發,流程各有不同,依據出自《廣東省衛生計生委、廣東省關于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辦法》粵衛規【2017】2號文件。
③因當事人原因變更父親、母親的,提供親子鑒定證明,新生兒需變更戶籍的還需提交原戶籍注銷的證明材料;
《出生醫學證明》換發機構為原分娩機構,深圳市各分娩機構均有換證流程。
申請人需要帶上列出的材料,以及原《出生醫學證明》,到原分娩機構填寫《廣東省出生證換發申請表》提出申請。
②原簽發《出生醫學證明》依據的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登記表,沒有的應提交接生記錄、住院分娩病歷復印件等證明材料(上述證明需加蓋原簽發機構管理部門印章);
《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申請在原分娩機構,深圳市各分娩機構均有補證流程。
①申請人帶上新生兒父母雙方身份證原件,到原分娩機構填寫《廣東省出生證補發申請表》提出申請。
②原分娩機構審核申請人提出的補發申請,復印首次簽發登記表或分娩記錄、住院分娩病歷等復印件材料,登錄廣東省出生證管理系統錄入資料,發起補證申請。
③申請人再帶上以上分娩機構提供的首次簽發登記表或分娩記錄、住院分娩病歷等復印件材料(需加蓋原簽發機構管理部門印章),到轄區婦幼保健院出生證補發部門,提交上述材料,辦證人員收齊資料,在廣東省出生證明系統進行審核、打印、簽發。
①原《出生醫學證明》只有一方母親或父息的,只提交一方有效身份證件;新生兒父母已離婚的,可只提交撫養新生兒一方的有效身份證件和有關撫養關系的證件(驗原件,交復印件);
②新生兒母親或父親死亡無法提交有效身份證件的,應提交死亡證明、死亡戶口注銷證明或法院宣告死亡證件(選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