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規定讓行成廣東頭號馬路“殺手”
新華社廣州8月21日電(記者毛鑫)廣東省公安廳交管局20日通報,今年1至7月,未按規定讓行導致發生1200多起涉人員傷亡交通事故,占全部傷亡交通事故的12.2%,成為頭號馬路“殺手”。
未按規定讓行,是指在交通事故發生過程中,沖突雙方未嚴格按照交通規則開車,導致的交通事故、交通碰撞,如轉彎車不讓直行車、掉頭車未讓正常行駛車、通過斑馬線時不讓行人等等。據通報,1至7月,廣東共查處9.1萬起未按規定讓行導致的城市道路交通事故,位列同期交通違法行為之首。
廣東全省各類交通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和受傷人數均有所下降,但一些交通違法頑疾仍然存在。如醉酒駕駛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之一。1至7月,因醉酒駕駛導致了522起傷亡交通事故。廣東公安交管部門對酒醉駕保持高壓嚴查,但涉酒違法依然較多。1月至7月,全省共查處酒醉駕7.97萬起,同比上升22.9%,其中查處醉駕2.2萬起,同比上升27.8%。
廣東省交管部門相關負責人指出,涉酒違法依然是一個長期性、反復性問題,駕駛人和部分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守法意識不強,對于典型的涉酒駕駛案例,廣東交警還將定期曝光。
據通報,廣東公安交管部門加大對各類交通違法的查處力度,1月至7月,共吊銷駕駛證7.8萬起、行政拘留15.5萬起。近期,又有38人因酒駕引發交通事故造成犯罪等原因被終生禁駕。深圳市廣民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等15家企業因車輛違法較多被列為重點關注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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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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