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IPO法律業務執業細則征求意見
8月23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表示,為進一步規范和指導律師事務所及律師從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證券法律業務活動,適應科創板股票發行注冊制下提升中介機構能力、強化中介機構責任的要求,明確律師事務所及律師查驗事項范圍和勤勉盡責標準,督促律師事務所及律師歸位盡責,證監會會同司法部研究起草了《律師事務所從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法律業務執業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執業細則》)并于近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執業細則》立足于《證券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等首發上市的相關法律、規章中關于首發條件的規定,對律師事務所從事首發法律業務的主要查驗事項和內容作出具體規定。《執業細則》共12章79條,律師對包括發行人首發的主體資格、發行人的獨立性、業務、主要財產、公司治理、規范運作、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募集資金投向和業務發展目標及訴訟仲裁等具體事項進行查驗,并據此發表法律意見。
(文章來源: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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