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宜過早嘗試的事情
不少家長認為不能讓孩子在起點落后于其他人,家長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夠“飛的更高”,其實并不是所有事情都要盡早的,有些事情不宜過早,過早對孩子也沒有益處,哪些事情孩子不宜過早的嘗試呢?
過早的學走路
不滿周歲的嬰兒,學爬比學走更合適。原來,嬰兒剛出生時都是近視眼,這種情形將持續到孩子一周歲以后。爬行是寶寶視覺系統健康發育所必不可少的關鍵階段。故專家建議:未滿1周歲的嬰兒,宜學爬,不宜學走,否則較易產生兒童視力發育障礙。
其次,太小的寶寶平衡能力和肌肉力量都尚差,學步時跌跤甚至受傷的可能性會增加,由此引發的強烈“挫折感”往往讓不足周歲的寶寶難以承受,情緒上很可能出現不安、緊張,這對寶寶的心理健康十分不利。此外,不滿周歲的寶寶骨骼也還較“軟”,過早學步會增加“羅圈腿”的發生率。
過早的學拿筷子
盡管手指動作的訓練可以促進大腦發育,但也要以大腦發育到一定水平為前提。太早學用筷子其實無助于孩子的智力開發。孩子在2周歲之前,學用勺子吃飯更為適宜,等孩子3-4歲時再練習使用筷子也不遲。使用筷子須通過手部、腕部、肘部、臂部甚至肩部的多個關節的精確協調配合。過早要求孩子用筷子,一旦他們失敗,還可能招來父母的責怪,這會讓孩子進餐積極性受挫,食欲受影響。
過早接受專業訓練
很多家長都“望子成龍”,有些人喜歡早早地將幼童送去接受專業的運動訓練。這種做法無異于“揠苗助長”,可能還會對孩子身心兩方面造成嚴重傷害,比如造成肌肉或韌帶拉傷、骨骼受傷、食欲缺乏、情緒異常、女孩初潮提前、心態自負或自卑,等等。實際上學齡前兒童一般都看不出有何種體育才能或興趣。不妨等孩子長大到12-13歲時,在其自愿基礎上,再鼓勵其選擇感興趣的項目進行訓練。
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確是最美好的愿望,但是千萬不能揠苗助長,正確的教育和引導孩子,不需要培養出什么神童,孩子健康快樂的成長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