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點機構不得拒收高危孕產婦
據安徽商報消息 孕產婦首次就診將建個人風險檔案、高危孕產婦將根據風險級別特別對待、定點救治機構要預留產兒科床位、各地救治中心不得拒收危重孕產婦……昨日記者從合肥市衛計委獲悉,該市從孕婦妊娠風險篩查和評估、重點人群預防、危急重癥救治等方面出臺新政,以預防和減少孕產婦和嬰兒死亡,保障母嬰安全。
首診醫療機構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婦幼健康服務機構,應將妊娠風險篩查為陽性的孕產婦進行妊娠風險評估分級,按照風險嚴重程度分別以“綠(低風險)、黃(一般風險)、橙(較高風險)、紅(高風險)、紫(傳染病)”5種顏色進行分級,在《孕產期保健手冊》上粘貼相應顏色標識,將評估結果錄入合肥市婦幼衛生信息系統。對于妊娠風險分級為“”、“橙色”、“紅色”和“紫色”的孕產婦,要指導其在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接受孕產期保健服務和住院分娩。
首診機構為其他醫療機構,要按照孕產婦妊娠風險篩查表進行篩查并做好相關信息記錄,同時告知孕婦攜帶相關檢查結果及時到轄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或婦幼保健機構建立和領取《孕產婦保健手冊》和《健康手冊》。 醫療機構在每次提供孕產期保健服務過程中,應對孕產婦妊娠風險進行動態評估,根據病情變化及時調整妊娠風險等級及管理措施。并在妊娠16周至20周、21周至24周、28周至36周、37周至臨產前、住院臨產各期常規復評一次,及時發現新的風險因素。如發現新的妊娠風險因素,需在《孕產婦保健手冊》順序標注評估結果及評估時間,粘貼相應顏色標識,并將評估結果錄入婦幼衛生信息系統。
為了保障重點人群的安全,妊娠風險分級為“”(一般風險)的孕產婦,指導其在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接受孕產期保健和住院分娩,如有異常,盡快轉診到醫療機構。妊娠風險分級為“橙色”(較高風險)的孕產婦,指導其在縣級以上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接受保健服務,在醫療機構住院分娩。對妊娠風險分級為“紅色”(高風險)的孕產婦,指導其盡快到醫療機構接受評估以明確是否適宜繼續妊娠,如適宜繼續妊娠,指導其在縣級以上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接受保健服務,在醫療保健機構住院分娩。對妊娠風險分級為“紫色”(患有傳染病)的孕產婦,應采取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綜合干預等措施。 醫療保健機構要將妊娠風險分級為“橙色”、“紅色”和“紫色”的孕產婦作為重點人群納入高危孕產婦專案管理。對妊娠風險級別為“橙色”和“紅色”的孕產婦,在24小時內將孕產婦產檢信息錄入婦幼衛生信息系統,并盡快制訂個性化管理方案、診療方案和應急預案。對于患有可能危及生命的疾病不宜繼續妊娠的孕婦,應當由副主任以上任職資格的醫師進行評估和確診,告知本人繼續妊娠風險,提出科學嚴謹的醫學。
據悉,合肥市各縣(市)將建立危重孕產婦、新生兒救治中心,完善救治中心和屬地助產機構之間會診、轉診、技術指導等雙向協作關系,確保快速處置。
各地醫聯體(醫共體)建立高危孕產婦、新生兒分級分片或對口救治制度,各縣(市)區原則上對口一至兩所醫院為區域性高危孕產婦、新生兒定點救治機構。定點救治機構要預留一定數量的產兒科床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對口區域轉診的高危孕產婦、新生兒,必須承擔起對口縣區高危孕產婦和新生兒的會診、接診和救治。
危急重癥轉診救治將享綠色通道。醫療機構對病情需要轉運且具備轉運條件的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在征得孕產婦或家屬同意后,應當及時安排了解病情的醫務人員攜帶急救用品、相關病歷資料隨車護送轉診至上級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中心。對于不具備轉診條件的,上級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中心應當通過電話、視頻等遠程會診或派專家赴現場指導和參與救治。各級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中心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上轉的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 對擅自截留高危孕產婦造成嚴重后果的、對一年內連續發生2例可避免孕產婦死亡的醫療機構,暫停其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對主要責任人嚴肅處理。(記者張永/文 余紅霞/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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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記者從合肥市衛計委獲悉,該市從孕婦妊娠風險篩查和評估、重點人群預防、危急重癥救治等方面出臺新政,以預防和減少孕產婦和嬰兒死亡,保障母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