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持刀闖入要求遷戶 稱不給辦就死在這
3月8日國際婦女節,然而在這個特殊的日子里,南京鼓樓區居民李女士卻無心過節,她懷著身孕,帶著一把刀走進了鼓樓某,打算孤注一擲,以死相逼。
3月8日16時許,李女士氣勢洶洶地來到鼓樓區某,大聲喊道,“你們今天一定要給我把戶口辦下來!”
戶籍在詳細詢問后,得知李女士系外地戶口,近日在南京購買了一套二手房,現申請辦理戶口遷入。但是根據《南京市戶籍準入登記暫行辦法》,李女士必須入住之后才可辦理戶口遷入。然而,在前期社區走訪調查中發現,李女士和原房主之間并未完成房屋的交接。
“3月7日我上門走訪時,發現原房主還住在屋里。而李女士自1月23日申請至今,她沒有按照向警方提供房屋的產權證、土地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她目前還不符合辦理戶口遷入的條件,警方已經在一個多月前就明確告知她緣由。”社區民訴
而此期間,李女士多次撥打12345投訴熱線,然而經查證確實不符合辦理要求而被駁回。
讓所有人吃驚的是,當再次被告知因為不符合而不能辦理時,李女士竟從包里掏出了一把水果刀,情緒激動地稱,“若今天不給辦理,我就死在這里。”
“你不要激動,你現在還懷著身孕,就算你不為自己著想,也要為肚子里的孩子想想啊!”已為人母的女耐心,最終,李女士放下了刀,情緒有所緩和。
考慮到當事人的特殊情況,通知了其家人。很快,李女士的父親和男友匆匆趕來,這才解開了李女士為何如此地要辦理戶口的謎團。
原來因為懷孕,李女士和男友準備盡快完婚。但房產系李女士婚前獨自購買,她認為只有在領結婚證前把戶口遷入,才能證明房產系婚前財產。但是因為種種原因,房屋的產權證還在銀行抵押辦理貸款,因此才無法提供給警方。而李女士和原房主的交接還在辦理中,沒有全部完成。
另一方面,男友又催著她領證。3月8日,男友給她下了最后通牒,如果當天不領證就分手,不堪重負的李女士這才鋌而走險,在里鬧出了這樣一幕。
據警方介紹,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理》,李女士的行為已構成“單位秩序”,處以行政7日。但因為其系孕婦,屬于不予執行的范疇。那么,李女士此舉是否真的有必要呢?有戶口就能證明是婚前財產嗎?
據警方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國婚姻法》第十七條,只有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等其他收益才歸夫妻共同所有。
換句話說,戶口的遷入與婚前財產沒有任何關系,哪怕房貸是雙方共同承擔,兩人離婚后男方也只能獲得共同還貸的部分財產。李女士婚前購買的房產仍然屬于婚前財產,與男方沒有任何關系。
因此,如果是為了證明婚前財產,李女士大可不必如此,可以先直接登記結婚,等待房屋交接手續完成,已入住新房后再根據辦理戶口遷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