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無錫市高危孕產婦篩查 評估管理規范》的通知
為進一步規范全市高危孕產婦管理,切實降低孕產婦和圍產兒死亡率,保障母嬰安全,根據原衛生部《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江蘇省高危孕產婦管理規范》和江蘇省衛計委《轉發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加強母嬰安全保障工作通知的通知》等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無錫市高危孕產婦篩查評估管理規范》,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原《無錫市高危孕婦評分標準》廢止。
(二)實施單位:所有開展產前檢查的醫療保健機構(基層醫療保健機構和各級產科醫院)。
“孕產婦妊娠風險篩查表”(見附件1)標注*的項目可根據篩查機構自身醫療保健服務水平提供,為項目。
2. 記錄:將篩查結果記錄在《孕產婦保健手冊》、《保健手冊》和相應的信息系統中(未建《孕產婦保健手冊》的在其病歷中記錄)。
3. 反饋:未建冊的記錄在其門診病歷中,在信息系統中錄入未建冊孕產婦一覽表,隨信息系統反饋至孕產婦常住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并告知未建立孕產婦保健手冊者盡快到常住地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冊納入孕產婦系統管理。
4. 轉診:篩查陽性者,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對篩查陽性的產婦進行風險等級評估。基層醫療機構(含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具有助產技術資質的二級以下醫療機構)填寫《妊娠風險篩查陽性孕產婦轉診單(轉診部分)》(見附件2),轉診到具有助產技術服務資質的二級及以上醫療保健機構進行評估,轉診單一式2份(一份交由孕產婦用于轉診,一份本機構留存2年,或通過信息系統進行流轉)。
5. 隨訪:基層醫療機構對轉出孕產婦,2周內進行追訪,確保孕產婦及時轉診接受評估,并將隨訪結果記錄在轉診單上。
(一)評估對象:所有妊娠風險篩查為陽性的孕產婦(含本機構篩查和基層醫療保健機構轉診的對象)。
(三)評估標準:評估標準見附件3,妊娠風險評估等級按照風險由低及高分五級,分別為:綠色(低風險)、(一般風險)、橙色(較高風險)、紅色(高風險)、紫色(傳染病)。
1. 評估:各評估機構對照評估標準進行評估并確定等級,評估等級為、橙色、紅色、紫色的為高危孕產婦,紅色的要轉診到市級及以上孕產婦危急重癥救治中心接受評估明確是否適應繼續妊娠。
2. 記錄:將妊娠風險等級、隨訪日期和評估機構名稱記錄在《孕產婦保健手冊》封面指定,如同時有2種及以上相同風險等級的,則在顏色后標注數量(未建《孕產婦保健手冊》的在其病歷中記錄)。
3. 反饋:非基層醫療保健機構轉診者,評估機構填寫《無錫市孕產婦妊娠風險篩查和評估分級通知單》(見附件4),通過“無錫市高危妊娠管理QQ群”()反饋至孕產婦常住地的婦幼健康服務機構(聯系方式見附件5),各級婦幼健康服務機構及時將通知單反饋到孕產婦常住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督促及時將其納入高危孕產婦管理系統。經基層醫療保健機構轉診者,評估機構填寫《妊娠風險篩查陽性孕產婦轉診單(回執部分)》(見附件2),并通過上轉途徑反饋到轉診機構。
1. 綠色:原則上在基層醫療保健機構,孕中期須到具有助產技術服務資質的醫療保健機構。
2. :具有助產技術服務的二級及以上醫療保健機構,有異常者,應當盡快轉診到橙色及以上醫療保健機構。
3. 橙色:“橙色”原則上由縣級及以上孕產婦危急重癥救治中心或醫療機構進行孕產期保健服務及住院分娩,有異常者,及時轉診到市級及以上孕產婦危急重癥救治中心。
4. 紅色:“紅色”的孕產婦應當在市級及以上孕產婦危急重癥救治中心進行孕產期保健服務及住院分娩。
5. 紫色:按照無錫市傳染病防治和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項目要求,到定點醫療保健機構接受孕產期保健服務和住院分娩服務。
1. 納入管理:各級各類醫療保健機構要根據分級管理要求,對所有經本機構篩查評估的屬于本級管理的高危孕產婦進行管理,做到發現一例,管理一例(孕產婦常住地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管理對象為轄區所有高危孕產婦),妊娠風險等級為“橙色”、“紅色”和“紫色”的孕產婦作為重點人群管理(《高危孕產婦管理登記本》樣式以電子文本形式另行下發)。
2. 建立專案:高危孕產婦要制定專項管理方案和定期隨訪計劃,確定專人管理。原則上,“”風險由高年資的主治及以上醫師管理,“橙色”風險由院內副高及以上醫師進行動態管理,“紅色”風險應由各孕產婦救治中心組織會診后決定診療方案。
3. 全程隨訪:高危孕產婦實行產檢單位和常住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雙重全程隨訪制度,直至高危孕產婦高危因素消除或產后42天后,隨訪和結案情況及時記錄在《高危孕產婦管理登記本》中。各單位要建立對高危孕產婦按期接受產檢情況定期梳理制度(原則上每周不少于1次),如確認“爽約”未按期接受產檢的,要確定專職人員追訪,產檢醫院追訪不到的通過“無錫市高危妊娠管理QQ群”反饋至孕產婦常住地的婦幼健康服務機構,各級婦幼健康服務機構及時將通知單反饋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督促接受定期孕期保健服務。
4. 動態評估:各級醫療保健機構要在每次產檢時,對孕產婦妊娠風險進行動態評估,根據病情變化及時調整妊娠風險分級和管理措施,及時完成《孕產婦保健手冊》和信息系統動態評估記錄的變更。
5. 信息報告: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級醫療保健機構要及時(橙色3天內,紅色1天內)將妊娠風險等級為“橙色”和“紅色”的孕產婦,書面向轄區婦幼健康服務機構報送相關信息(報告樣式見附件6),婦幼健康服務機構牽頭會同與上級孕產婦救治中心共同研究制定個性化管理方案、診療方案和應急預案。
6. 規范轉診:各級各類醫療保健機構根據分級管理要求規范收治高危孕產婦,確保急救綠色通道暢通,嚴禁超級別收治,遇有危重孕產婦、機構設備及技術水平有限診療困難,要按照《無錫市高危孕產婦管理預案》要求規范安全轉診和隨訪,并告知常住地婦幼健康服務機構,由其通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加強日常隨訪。如遇妊娠風險分級為“紅色”的孕產婦按規范轉診,應報本轄區婦幼健康服務機構,共同做好溝通協調,勸說無效者,在《孕產婦保健手冊》或病歷本上簽字確認,同時在高危登記本上簽字標記,并逐級報上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7. 終止妊娠:對于患有可能危及生命的疾病不宜繼續妊娠的孕婦,應當組織會診進行評估和確診,告知本人繼續妊娠風險,提出科學嚴謹的醫學。如確需終止妊娠的,應當嚴格按照“兩”工作要求,在市級及以上孕產婦救治中心實施終止妊娠。
8. 產后訪視:各助產技術服務機構應在孕產婦產后 3 天內在婦幼信息系統平臺錄入并上傳高危孕產婦分娩信息,基層醫療保健機構根據信息系統中分娩信息,按照原衛生部《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和《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要求,規范落實產后訪視和風險評估,重點隨訪有無以下癥狀:①發熱、頭痛、頭暈 ;②口渴、多汗、心悸、惡心、胸悶;③惡露異常 ;④傷口紅腫熱痛 ;⑤下肢腫脹、疼痛、四肢乏力;⑥不良(持久的情緒低落、睡眠障礙、焦慮不安等);⑦妊娠并發癥、合并癥的病情加重。
1. 妊娠風險篩查評估率100% :指初次產檢進行妊娠風險篩查、以后每次產檢均進行妊娠風險評估以及產后訪視時進行病情評估的孕產婦占所有孕產婦之比。
2. 妊娠風險篩查評估準確率98%:指按《孕產婦妊娠風險篩查表》和《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表》進行準確篩查和分級評估的孕產婦占所有高危孕產婦之比。
3. 高危孕產婦規范建檔率100%:指按本管理規范要求建立專案的孕產婦占所有高危孕產婦之比。
4. 高危孕產婦隨訪率95%:指按時進行隨訪的高危孕產婦占所有高危孕產婦之比。
5. 高危孕產婦分類管理執行率100%:指按醫療保健機構管理級別進行規范管理的高危孕產婦占機構所有高危孕產婦之比。
6. 高危孕產婦系統管理率95%:指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要求進行管理的高危孕產婦占所有高危孕產婦之比。
7. 產檢持冊率90%:指來本機構二次及以上產檢的孕婦持《孕產婦保健手冊》者占所有二次及以上產檢的孕婦之比。
8. 《孕產婦保健手冊》填寫規范率95%:指各醫療保健機構《孕產婦保健手冊》中及時規范填寫的占總數之比。
9. 孕產婦錄機及時率90%:指各醫療保健機構將產前檢查結果及時錄入婦幼信息系統管理的占同期產檢孕產婦之比。
10. 信息報送及時率100% :指各醫療保健機構按照信息報送要求及時個案(報表)占所有需個案(報表)之比。
電子郵箱:技術支持:泰得利通 網絡支持:無錫移動 安全支持:江蘇駿安檢測
- 標簽:孕婦保健手冊是建檔嗎
- 編輯: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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