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共有產權房滿8年可上市轉讓
日前,廣州南沙區正式發布《廣州南沙新區試點共有產權住房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新快報記者獲悉,南沙共有產權住房分共有產權保障性住房和共有產權人才住房兩類。該區城鎮戶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及區域內重點發展領域緊缺型人才、港澳青年可申購。購房未滿5年,不允許轉讓房屋產權份額。購房滿8年,可按相關規定上市轉讓房屋產權。該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1年11月5日止。
按照《實施細則》,共有產權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開發建設單位按照有關標準開發建設,向符合條件人群提供,銷售均價低于同地段、同品質商品住房價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處置權利,實行政府與購房人按份共有產權的政策性住房。首個試點項目“首筑花園”位于南沙自貿片區珠江街,首筑花園項目交通便利,15分鐘可達南沙區政府、萬達商圈、金洲商圈,更毗鄰首條全地下市域地鐵快線。記者此前了解到,“首筑花園”項目共提供927套房源,戶型以三房兩廳和四房兩廳為主,單戶面積為101-142平方米。在17棟高層住宅中,有7棟為共有產權人才住房,合計347套。
在銷售價格上,將按照低于銷售時點同地段、同品質普通商品住房價格的原則,綜合房屋的樓層、朝向、面積、景觀等因素設定“一房一價”。
根據《實施細則》,原則上購房人產權份額應超過百分之五十,但不得高于百分之八十。該出資比例在簽訂購房合同后不得變更。
《實施細則》還明確,共有產權住房的房屋產權份額流轉方式分“內循環”和“外循環”兩種。前者是指,購房人自核準產權登記之日起滿5年,可向區住房城鄉建設局提交產權流轉申請,明確出售價格。同等條件下,受委托的區屬國有企業可優先購買購房人所占份額。此外,轉讓對象為其他符合共有產權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新購房人獲得房屋產權性質仍為“共有產權住房”。
“外循環”則是指,購房人自核準產權登記之日起滿8年,可向區住房城鄉建設局提交上市申請,同等條件下,受委托的區屬國有企業可優先購買購房人所占份額。此外,可共同向其他符合本地住房限購條件家庭轉讓房屋。新購房人取得商品住房產權。
也就是說,購房人自核準產權登記之日起未滿5年的,不允許轉讓房屋產權份額。滿5年而未滿8年的,可通過內循環方式流轉房屋產權份額等。滿8年的,可按相關規定上市轉讓房屋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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