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每日一練(917
B.甲、乙之間訂有買賣合同,價款為8000元,甲將6000元的帶有瑕疵的標的物賣給乙
D.甲到某超市購物,付款時由于收銀員的疏忽,致使一件價值500元的商品未付款
3.某制幣廠為紀念奧運會特制紀念金幣若干枚,每枚售價20088.8元。其廣告宣傳主要內容為:(1)紀念幣系純金制造;(2)紀念幣數量僅有2008枚。后經,該紀念幣系金銅合金;紀念幣數量為20000枚。為此,購買者與該制幣廠發生糾紛。該糾紛應如何處理?( )
4.李某有兒子、兒媳、孫子和未婚女兒,李某的兒子已于去年病故。依據我國《繼承法》,待李某死亡時,其兒子應繼承的那份遺產由下列何人代位繼承?()。
不當得利是指指沒有根據,或事后了根據而被確認為是因致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的利益。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包括:① 雙方當事人必須一方為受益人,他方為人;②受益人取得利益與人遭受損害之間必須有關系;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沒有根據,即既沒有法律上、也沒有合同上的根據,或曾有根據,但后來了這一根據。
本題 A 項中地鐵附近居民甲的房屋大幅升值,沒有利益相關方受損,不構成不當得利;B、C 兩項也不符合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D 項甲由于由于收銀員的疏忽,致使一件價值 500 元的商品未付款,在這種情況下,商場的利益受到損害,所以甲的行為構成不當得利。
《婚姻法》第 5 條,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 方加以或任何第三者加以。故本題選B。
題目中制幣廠采用隱瞞事實和的手段銷售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產品,屬于明顯欺詐行為。我國《民法》對此,受欺詐而訂立的合同是可變更、可撤銷的合同,因意思表示不真實,當事人享有撤銷權。故正確答案為B。
代位繼承是和本位繼承相對應的一種繼承制度,是繼承的一種特殊情況。它是指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時,由被繼承人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替先死亡的長輩直系血親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一項繼承制度。在本題中,李某兒子應繼承的那份財產應該由李某的孫子繼承。故正確答案為C。
《民法通則》第二條,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之間、法人之間、和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A、B、C三項均符合這一,D項趙某與某行政機關之間的關系屬于行的范圍。因此正確答案為D。
自考專科畢業沒有報到證,能考省公務員嗎?如果考上省公務員面試審核需不需要提供報到證?
你好!我想問下18年浙江省公務員遴選考試,公告里要求在現行政關系所在單位滿兩年,經歷時間截止2017年11月,我在現單位截止到2017年11月已經三年多了,但是12月份可能要調新單位,關系也要轉過去,這種情況如果我考上了還算符合資格嗎?
本科畢業,輔修了雙學位,畢業拿到了兩個學位證書和一本畢業證書、一本輔修證書:兩個學位在國家學位網上都能查得到,只是輔修的學位注明了是輔修;畢業證書寫了兩個專業,學信網上也有備注,請問,這樣的情況,能否以輔修專業參加公務員考試和事業單位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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