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說這7個基本常識會計不知道不是一個合格會計
1、虛開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行為:(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
2、10月1號開始簡化稅務登記注銷:申請簡易注銷的納稅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稅務機關辦理清稅證明,直接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辦理注銷登記。(一)未辦理過涉稅事宜的;(二)辦理過涉稅事宜但未領用、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的。
3、個人所得稅繳納: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以下簡稱“過渡期”),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以及專項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通知”的“工薪所得”稅率表計算繳納稅款,并不再扣除附加減除費用;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先行依照“通知”的相關稅率表計算繳納稅款。
4、支付從事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個人支出達不到起征點的不需要,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判斷標準是個人從事應稅項目經營業務的銷售額不超過相關政策的起征點。只需收據,但是需要注明收款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支出項目、收款金額等相關信息,就可以作為稅前扣除的原始依據。
5、福利費明細賬: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應該單獨設置賬冊,進行準確核算。沒有單獨設置賬冊準確核算的,稅務機關應責令企業在的期限內進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稅務機關可對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進行合理的核定。
6、符合條件的一般納稅人如果需要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在2018年5月1日到12月31日的期間里,都可以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轉登記手續,12月31日后,不可以辦理轉登記手續。
7、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