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S2017】沈山梅教授:孕前、孕中、孕后的全程血糖管理
11月23日在CDS2017糖尿病妊娠管理專題研討會上,來自南京大學醫學院附屬鼓樓醫院的沈山梅教授對育齡期女性妊娠前、妊娠期及妊娠后全程血糖管理進行總結。
2015年IDF最新數據顯示,全球妊娠期高血糖患病率為16.2%,其中妊娠糖尿病占85.1%,孕前確診糖尿病占7.5%。我國的流行病學數據同樣顯示,妊娠期高血糖流行狀況不容樂觀。
妊娠期高血糖嚴重影響孕婦正常妊娠及分娩過程。妊娠期高血糖可帶來多種不良結局:
規范專業、多學科合作模式的全程血糖管理策略可改善圍產期的不良結局,減少母嬰并發癥。
妊娠期咨詢 所有計劃妊娠的糖尿病、糖耐量受損或空腹血糖受損的婦女尋求專業人士的妊娠前咨詢。
妊娠前行OGTT 有M史計劃再次妊娠者,妊娠前行OGTT。如血糖正常,也仍需在妊娠24~28周再進行OGTT。
高危人群干預 積極干預高危人群,超重、肥胖者、PCOS、高齡者應積極改善生活方式,加強運動,控制體重。
妊娠前血糖控制 妊娠前后理想的血糖控制可顯著降低不良結局風險,但目前尚無確切降低不良結局風險的血糖閾值標準;計劃妊娠的糖尿病患者應盡量控制血糖,HbA1c<6.5%;使用胰島素者HbA1c可<7.0%。
糖尿病并發癥的評價 包括糖尿病視網膜病變和糖尿病腎病的評估。糖尿病視網膜病變者可采取積極的眼科檢查、激光治療、密切隨訪眼底變化直至產后1年等措施;嚴重的腎功能不全(血清肌酐>265μmol/L或肌酐清除率<50ml/min)時不患者妊娠。
妊娠前藥物合理利用 妊娠者應停用禁忌藥物,如ACEI和ARB、他汀類、貝特等藥物;補充含葉酸的多種維生素;應用二甲雙胍的2型糖尿病患者,需考慮藥物的可能益處或不良反應,如果患者愿意可在醫生指導下繼續應用。
HbA1c:用于計劃妊娠和糖尿病合并妊娠期間監測指標;多用于妊娠糖尿病的初次評估;對于應用胰島素治療的女性,推薦每2個月檢測1次。
尿酮體:及早發現孕婦碳水化合物或能力攝取的情況;早期DKA的指標;孕婦血糖控制不理想時應及時監測。
胎兒發育的監測:在妊娠中期(13-28周)應用超聲對胎兒進行產前篩查。尤其是胎兒中樞神經系統和心臟的發育。
胎兒生長速度的監測:妊娠晚期(28周后)應每4-6周進行1次超聲檢查,尤其注意監測胎兒腹水和羊水量的變化。
國際醫療機構均盡量將妊娠期血糖控制于接近正常孕婦的血糖水平,避免低血糖的發生。
孕中血糖管理措施:孕中血糖管理更加強調以母-嬰為中心的多學科合作模式,確保孕期的血糖平穩,減少相關并發癥。采取合理飲食、運動治療,控糖不達標及時起始胰島素治療。
➤飲食控制要孕婦和胎兒的合理營養攝入,盡可能選擇低升糖指數的碳水化合物;
➤飲食、運動控制的目標是使糖尿病孕婦的血糖控制在正常范圍,不發生饑餓性酮癥。
➤飲食、運動治療血糖不能控制時(3~5天調整周期),及時起始胰島素治療。
不能達標的M孕婦應首先推薦應用胰島素控制血糖。空腹或餐前血糖≥5.3mmol/L或餐后1小時血糖水平≥7.8mmol/L或餐后2h血糖≥6.7mmol/L、或調整飲食后出現饑餓性酮癥,增加熱量攝入后血糖超標者,應及時加用胰島素治療。妊娠期血糖管理可選擇人胰島素與胰島素類似物。
起始劑量:遵循個體化原則,從小劑量開始;多數患者為0.3-0.8U/kg/天;可先用總量的1/2-1/3作為試探劑量;寧可偏小,不宜偏大。
劑量分配:早餐前用胰島素總量的2/3或1/2,午、晚餐前用胰島素總量的1/3或1/2,如胰島素總量在30U以上,應分次注射。
劑量調整:注意監測血糖;2-3天調整一次,每次增減2-4U,直至血糖達到控制目標;距離血糖目標值越近調整幅度越小。
糖尿病合并妊娠孕婦孕期胰島素的應用特點如下:隨妊娠進展,胰島素及抗激素分泌逐漸增多,妊娠中、后期胰島素需要量增加;妊娠32-26周胰島素需要量達高峰,妊娠36周后稍有下降。
➤妊娠早期應用拉貝洛爾、鈣離子通道阻滯劑等藥物,可在妊娠前及妊娠期應用;
➤有微血管病變者分別進行蛋白尿、腎功能、眼底檢查和血脂的檢測,監測血壓及尿蛋白;
➤不明原因惡心、、乏力、頭痛甚至昏迷者,檢測血糖及尿酮水平,必要時行血氣分析、甲狀腺功能監測。
二甲雙胍、格列本脲尚未納入中國妊娠期治療糖尿病的注冊適應證。對于胰島素用量較大或應用胰島素的孕婦,應用上述口服降糖藥物的潛在風險遠遠小于未控制的妊娠期高血糖本身對胎兒的危害。因此,在知情同意書的基礎上,部分M孕婦可慎用。
產后血糖的管理是降低產后并發癥的重要手段。M病史是產后多年發生心血管疾病的高危因素,包括2型糖尿病、高血壓高脂血癥、肥胖等。
➤鼓勵和支持M和PM女性分娩后進行母乳喂養。有助于產婦體重回降,減少胰島素的應用,子代發生糖尿病的風險下降。
產后血糖的隨訪:推薦所有M婦女在產后6~12周進行隨訪75g葡萄糖OGTT。ADA2017及ACOG推薦4-12周。
➤產后FPG反復>7.0mmol/L,應視為PM,內分專科進一步治療。
➤有M病史的婦女,如果已經發展為糖尿病前期狀態,需要進行生活方式干預或二甲雙胍等藥物干預,預防發生糖尿病。
➤計劃妊娠的糖尿病婦女應盡量將餐前、夜間血糖及空腹血糖控制在3.3-5.6mmol/L,餐后峰值血糖5.6-7.1mmol/L。
➤飲食指導和運動鍛煉為妊娠合并糖尿病管理的首要手段;胰島素作為一線用藥是目前可安全用于妊娠期間血糖管理的藥物。
➤規范化、專業化、多學科合作的全程血糖管理可以降低妊娠糖尿病各種并發癥的發生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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