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男士短發發型兜底式承諾漲停潮引發跟風 老司機告訴你千萬不要沖動雪乃瑩
自今年6月2日午間奮達科技和凱美特氣拉開本輪“兜底式增持”的序幕以來,其帶來的漲停效應正引發上市公司的大面積跟風,僅6月6日一天,便有10家上市公司實控人或董事長向員工發出“兜底式增持”的倡議。在股價一路下跌、股權質押平倉風險加大的情況下,資金緊張的上市公司實控人或董事長無力補充質押或自己增持,利用員工的資金杠桿對公司股價進行托底成為無奈之舉。
雖然短期漲停效應顯著,不過長期來看,在公司基本面沒有顯著改善的情況下,依靠“兜底式增持”不但無法顯著提振公司股價,盲目進行“兜底式增持”反而會給上市公司實控人或董事長帶來巨大的財務風險。同時,“兜底式增持”是否涉嫌操縱股價、是否會導致股東權益不公平、“兜底”承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上市公司實控人或董事長是否有能力履行“兜底”承諾等充滿爭議。
“兜底式增持”脈沖
今年6月2日午間,奮達科技和凱美特氣率先拉開了本輪“兜底式增持”的序幕。奮達科技控股股東、董事長肖奮倡議,“公司及全資子公司全體員工積極買入公司股票。本人鄭重承諾,凡2017年6月2日至6月6日期間凈買入的奮達科技股票,且連續持有12個月以上并在職的,若因增持產生的虧損,由本人予以補償,收益則歸員工個人所有!
此后,“兜底式增持”的上市公司與日俱增。截至中國證券報記者發稿時為止,已有包括奮達科技、凱美特氣、寶萊特、安居寶、星徽精密、星輝娛樂、科陸電子、智慧松德、吉艾科技、青島金王、東方金鈺、長城動漫等在內的17家上市公司的實控人或董事長向員工發出了“兜底式增持”的倡議書,號召員工積極買入自家股票。
2017年6月“兜底式增持”上市公司一覽
實際上,這已經不是A股第一次出現”兜底式增持“潮。2015年7月至9月,A股出現大幅波動之后,騰邦國際、暴風科技、奮達科技、科陸電子等多家上市公司實控人或董事長便向員工發出”兜底式增持的倡議;2016年1月到2月,在A股再次出現大幅波動之后,東方海洋、曠達科技、佳創視訊的實控人或董事長又拿起了兜底式增持的利器。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大力倡議員工增持,并直言“公司基本面良好,對公司管理團隊與公司未來持續發展充滿信心,公司股票投資價值已經凸顯”,但卻鮮有上市公司實控人或董事長自己站出來進行增持的。倒是方直科技實控人黃元忠雖然只倡議董監高買入自己股票,還不承諾“兜底”,但自己卻身先士卒,在發出倡議的同時增持了36.8萬股公司股票。
只倡議員工買自己卻不買或許與上市公司實控人或董事長資金緊張有關。在這一輪“兜底式增持”潮中,幾乎所有上市公司實控人或董事長都有股權質押在身。
業內人士指出,面對股價下滑帶來的平倉危機,在無力補充質押的情況下,利用員工的資金“杠桿”對公司股價進行托底,實屬無奈之舉。
漲停效應引發跟風
“發出‘兜底式承諾’倡議的上市公司實控人或董事長6月2日2個,6月4日1個,6月5日4個,6月6日卻一下子出現了10個之多,預計未來進行跟風的上市公司實控人或董事長還將大量增加!睒I內人士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原因是,“兜底式增持”正在A股引發一場漲停效應。
6月2日午間率先發布公告的奮達科技和凱美特氣午后便封漲停;6月4日晚間發布公告后,寶萊特在6月5日漲停;6月5日午間發布公告的星徽精密和安居寶,午后股價站上漲停板,當日晚間發布公告的星輝娛樂在6月6日也以漲停開盤;6月6日晚間發布公告的智慧松德午后股價也站上漲停板。
雖然漲停效應顯著,但業內人士指出,“兜底式增持”的上市公司是否值得跟風買入要看其投資價值。值得注意的是,不少“兜底式增持”的上市公司雖然股價一路下跌,位于階段性底部,但其一季度業績同樣十分慘淡。以安居寶為例,公司凈利潤已經連續三年下滑,今年一季度,公司凈利潤又虧損了1274.89萬元。
“兜底式增持”上市公司一季報營收和凈利潤
而且,從長期來看,“兜底式增持”的上市公司雖然有實控人或董事長為員工買入“兜底”,但普通投資者的賺錢效應并不明顯。以暴風集團為例,公司董事長馮鑫在2015年7月16日向員工發出兜底式承諾倡議,但是近兩年來,暴風集團的股價卻一路震蕩式下跌,目前只有27.57元/股,相對于董事長發出倡議時下跌了近70%。
另外,盲目倡議員工進行“兜底式增持”,對上市公司實控人或董事長也會造成財務風險。2015年7月9日,騰邦國際董事長鐘百勝倡議員工進行“兜底式增持”。據 公司公告,在承諾區間員工持續買入騰邦國際股票為103.78萬股,均價為34.91元。而截至6月5日收盤,騰邦國際的股價只有12.77元/股,相對于買入均價已經浮虧63.42%。
存多方面法律爭議
隨著“兜底式增持”案例的不斷涌現,隨之而來的漲停效應還引發了很多上市公司的跟風,北京某大型律所證券業從業律師王剛(化名)在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這一現象目前也引起了很多證券業從業律師的關注,并引發了律師圈內的激烈討論,在很多問題上都存在不小爭議。
《證券法》規定,禁止單獨或者通過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以其他手段操縱證券市場。
那么,“兜底式增持”在引發股價漲停潮的同時,是否涉嫌“以其他手段操縱證券市場”,存在違反《證券法》的情形?業內人士指出,“兜底式增持”可能“醉翁之意不在酒”,“員工是否會響應倡議不一定,但利用‘兜底式增持’引發的漲停效應,實控人或董事長完全可以勾結資金方提前買入,然后再與資金方進行分贓!
同時,王剛認為,“上市公司公告里都一概表示,‘倡議書僅代表實控人或董事長個人意見,非董事會決議’,但實控人或董事長身份敏感,作出的任何決策不僅僅代表其個人。而且,這種行為僅僅保障的是增持員工,也就是部分股東的利益,顯然對其他股東存在差別性待遇,易導致股東權益的不公平。”
另外,上市公司實控人或董事長在倡議書里雖然都承諾對員工增持進行“兜底”,但是,這種承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對于員工增持數量巨大并造成巨額虧損的,實控人或董事長又是否有能力履行“兜底”承諾?而且,在A股上市公司或實控人違反承諾屢見不鮮的當下,這種“兜底式承諾”又有多大的可信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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