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耕地占用稅本月實施每平方50元新標準
原標題:耕地占用稅本月實施每平方50元新標準
深圳特區報訊(記者 段琳筠)記者昨從市稅務局獲悉,《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自9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據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通過的稅額標準,深圳市區適用稅額為50元/平方米,深汕特別合作區適用稅額為30元/平方米,稅負水平整體不變。原《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據悉,征收耕地占用稅目的在于促進土地資源合理利用,保護耕地。除了對占用耕地征稅外,對占用園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漁業水域灘涂以及其他農用地也一樣征收耕地占用稅。《耕地占用稅法》規定,各地區耕地占用稅的適用稅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人均耕地面積和經濟發展等情況,在稅法規定的稅額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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