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經濟區7市公積金互認互貸 9月17日起正式開始辦理
中國江蘇網 9月16日訊 15日,徐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通報,該中心已簽訂有關合作協議,將率先在淮海經濟區內的宿州、淮北、商丘、菏澤、棗莊、連云港、宿遷等7個已簽約的核心城市開辦住房公積金貸款互認互貸,即繳存互認、貸款互貸。該業務9月17日起正式開始辦理。
根據協議,7個簽約城市繳存職工在徐州購房置業,按照徐州市公積金貸款政策執行,取消公積金貸款戶籍的限制,職工只需在原所在城市正常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并由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和《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繳存明細》(6個月(含)以上),即可向徐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提出貸款申請。符合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來徐購房職工,如果以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符合有關條件,可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
目前在7個簽約城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等新市民,暫不能在徐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
徐州市繳存職工在其他7個簽約城市所在地購房貸款,按當地公積金異地貸款政策執行。
(王巖 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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