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天信科創板IPO折戟 子公司收購前行賄遭重點關注
北京商報訊(記者 高萍)科創板IPO終止審核再添一例。10月21日晚間,上交所官網信息顯示,因華夏天信智能物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夏天信”)撤回科創板IPO申請,上交所決定對公司科創板首發申請終止審核。由此,自5月底獲得受理的華夏天信,科創板之路亦就此止步。北京商報記者發現,在科創板問詢中,華夏天信子公司大連高端仙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連高端”)在被收購前曾行賄一事遭上交所連續追問。
根據10月21日晚間上交所發布的關于終止對華夏天信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審核的決定顯示,2019年10月21日,華夏天信和保薦人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別向上交所提交了相關文件,申請撤回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的申請。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第六十七條的有關規定,上交所決定終止對華夏天信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的審核。
對于撤回科創板首發申請的原因等問題,北京商報記者曾致電華夏天信進行采訪,但對方電話未能接通。
終止審核也意味著華夏天信籌劃數月的科創板IPO折戟。據了解,華夏天信科創板申請獲得受理的時間是5月31日,7月1日獲得問詢。根據招股書,華夏天信主營業務包括智慧礦山操作系統平臺、感知執行層的智能傳動設備、智能控制終端、智能傳感器、礦用特種機器人等產品以及智能應用App層的智慧安全、智慧生產等應用服務。
從上交所公布的信息來看,截至10月21日,華夏天信已遭到上交所的兩輪問詢。北京商報記者發現,華夏天信子公司大連高端被判單位行賄罪一事在上交所兩輪問詢中均被重點關注。
招股說明書披露,2017年11月30日,由于大連高端在業務過程中存在給予客戶30萬元好處費的行為,被判處單位行賄罪,并判處罰金10萬元,原董事長犯單位行賄罪。資料顯示,大連高端為華夏天信在2017年11月28日收購而來的全資子公司。
在首輪問詢中,上交所曾就上述事件要求華夏天信說明“原董事長與發行人及其實際控制人是否存在關聯關系,涉案時是否為發行人或其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控制的公司”、“前述事項是否對本次發行構成障礙及依據”等。
在回復函中,華夏天信稱,“大連高端原董事長與華夏天信及其實際控制人湯秦婧、李汝波不存在關聯關系。大連高端及其原董事長涉案時間為2011年5月-2012年8月,大連高端被發行人收購的時間為2017年11月。涉案時大連高端不屬于華夏天信或其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控制的公司”。
此外,華夏天信表示,大連高端上述事項不構成華夏天信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的障礙。
不過,華夏天信的上述解釋似乎并未打消上交所的疑慮。在二輪問詢函中,上交所對該事件進行了追問。上交所稱,大連高端收到判決時,為華夏研究院控制的公司,華夏研究院的實際控制人為華夏天信實際控制人。為此,上交所在二輪問詢函中要求華夏天信進一步說明其是否符合《科創板首次公開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三條規定的“最近三年內,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存在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及依據。
針對上述問題,華夏天信方面解釋稱,雖然大連高端收到判決時,為華夏研究院控制的公司,華夏研究院的實際控制人為發行人實際控制人,但該案件涉案時間為2011年5月-2012年8月,行賄行為發生時華夏研究院以及華夏天信實際控制人與大連高端沒有關聯關系,收購股權前華夏研究院及華夏天信實際控制人對大連高端存在單位行賄的情況并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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