銳新昌連4年經營現金凈額不敵凈利 實控人兩手套現猛
10月31日,天津銳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銳新昌”)首發上會。銳新昌擬在創業板公開發行不超過2757萬股,不低于公司發行后總股本的25%,保薦機構為國信證券。銳新昌計劃募集資金5.00億元,分別用于銳新昌輕合金(常熟)有限公司工業精密鋁合金部件生產項目、補充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營運資金。
此次是銳新昌第二次沖關創業板。據IPO日報報道,銳新昌第一次提交申報稿于2017年9月被證監會受理。2018年1月,銳新昌的保薦機構國信證券因保薦業務及財務顧問業務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因此銳新昌中止IPO。2018年8月,銳新昌恢復IPO進程。一個月之后,銳新昌稱因調整上市計劃,決定向證監會申請撤回上市申報材料,銳新昌的審核狀態變更為了終止審核。
2017年,銳新昌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國占昌及其女兒國佳在宣布IPO后的一個月內,進行了大比例的減持。兩人以9.07元/股的價格,通過協議轉讓方式前后連續累計減持了6次,合計減持股數1775.5萬股,其持股比例由85.85%減持到64.39%,國占昌父女合計套現1.61億元。
2015年至今,銳新昌共6次分配實際股利,派發現金紅利金額分別為1.00億元、2002.5萬元、1905.25萬元、2067.75萬元、2067.75萬元、2067.75萬元,累計派發現金紅利2.01億元。若按目前持股比例計算,國占昌父女共獲得分紅1.29億元。
2014年至2019年1-6月,銳新昌的營業收入分別為2.37億元、2.41億元、2.60億元、2.99億元、3.62億元、1.54億元;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為2.72億元、2.88億元、2.94億元、3.06億元、3.57億元、1.65億元。
同時,銳新昌的凈利潤逐年增長,而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卻跟不上凈利的增長,其中四年現金流凈額不敵凈利。2014年至2019年1-6月,銳新昌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4324.01萬元、4749.54萬元、4652.10萬元、4705.66萬元、6153.97萬元、2915.35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分別為4099.23萬元、4489.48萬元、4554.10萬元、4617.91萬元、5908.73萬元、2879.25萬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4793.25萬元、6392.28 萬元、4351.93萬元、4395.80萬元、3374.78萬元、2252.66萬元。
證監會在反饋意見中提出了關于業績波動的問題。要求銳新昌說明報告期內凈利潤及扣非后凈利潤變動與收入變動不一致的原因,說明與同行業上市公司業績波動情況是否一致。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末,銳新昌的應收賬款賬面價值分別為5258.28萬元、4654.56萬元、6127.13萬元、6403.10萬元和8286.25萬元,占流動資產比例分別為29.72%、35.72%、36.44%、32.88%和36.39%。銳新昌的存貨賬面價值分別為4104.46 萬元、4728.35 萬元、5185.84萬元、6535.74萬元7173.25萬元,占流動資產比重分別為23.20%、36.29%、30.84%、33.56%和31.50%。
近兩年,銳新昌主營業務毛利率有所下降。2014年至2018年,銳新昌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34.96%、37.89%、38.38%、36.31%和35.06%。近三年銳新昌國外銷售毛利率大幅高于國內銷售毛利率,近三年國內銷售毛利率分別為36.61%、34.84%和33.46%,國外銷售毛利率分別為45.55%、41.22%和40.52%,均呈現逐年下降趨勢。
近三年,銳新昌所受行政處罰共2例。《行政處罰決定書》(津市環罰字[2017]159號)顯示,銳新昌機加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潤滑油屬于HW08類危險廢物,暫存于單位廠區南側的暫存場所內,該場所未設置危險廢物暫存場所識別標志。2017年10月26日,銳新昌被天津市環境保護局處以人民幣2萬元罰款。
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海關當場處罰決定書》(津關緝決(現簡易)字[2017]0257號)顯示,銳新昌未按規定在營業執照變更的30日內向海關辦理變更手續。2017年12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海關對銳新昌處以警告。
銳新昌曾因買賣合同糾紛而被其他公司起訴,法院認為被告銳新昌未支付貨物的行為,已經構成違約,被告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被判付原告貨款11.00萬元。
中國經濟網記者就相關問題向銳新昌發去采訪函,截止發稿,未獲回復。
工業精密鋁合金部件廠商再度沖關創業板
銳新昌主要從事工業精密鋁合金部件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產品種類具體可劃分為電力電子設備散熱器、汽車輕量化部件、自動化設備與醫療設備精密部件。
銳新昌控股股東為國占昌,持有公司股份3662.60萬股,占公司發行前股份總數的44.2824%;公司實際控制人為國占昌與國佳,二人為父女關系,簽署了《一致行動協議》,約定在公司決策過程中采取相同的意思表示,合計持有公司股5325.60萬股,占公司發行前股份總數的64.3888%。
國占昌,男,1954年3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液壓與連軋專業,大專學歷,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天津有色金屬行業協會副會長。1970年8月至1993年3月歷任天津市鋁合金廠技術員、車間主任、副廠長、代理廠長;1993年11月至2004年11月歷任北方模具總經理、副董事長、董事長;2003年9月至2017年5月任諾森工貿執行董事兼總經理;2004年11月至2007年12月任銳新有限董事長、總經理;2007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國佳,女,1981年10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市場營銷專業,本科學歷2005年7月至2007年7月任新西蘭ARSHOW DEVELOPMENT CO. LIMITED出納;2007年7月至2008年3月任新西蘭TITCHMO NZ LIMITED出納;2008年3月至2013年9月任本公司總經理辦公室助理;2013年9月至2017年5月任本公司董事兼銷售工程師,2017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銷售工程師。
銳新昌擬在創業板公開發行不超過2757萬股,不低于公司發行后總股本的25%,保薦機構為國信證券。銳新昌計劃募集資金5.00億元,其中4.70億元用于銳新昌輕合金(常熟)有限公司工業精密鋁合金部件生產項目,3000.00萬元補充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營運資金。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銳新昌曾闖關創業板失敗。據IPO日報報道,銳新昌第一次提交申報稿于2017年9月被證監會受理。2018年1月,銳新昌的保薦機構國信證券因保薦業務及財務顧問業務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因此銳新昌中止IPO。2018年8月,銳新昌恢復IPO進程,繼續向自己的上市夢沖擊。大約1個月之后,銳新昌稱因調整上市計劃,決定向證監會申請撤回上市申報材料。很快,銳新昌的審核狀態變更為了終止審核。這也宣告著,銳新昌首次沖擊IPO以失敗告終。
據犀牛之星報道,2017年,作為擬IPO的銳新昌,公司大股東卻出現了大比例減持股份的現象?毓晒蓶|及其一致行動人國占昌及其女兒國佳在宣布IPO后的一個月內,即2017年3月,進行了大比例的減持。經過統計,上述二人以9.07元/股的價格,通過協議轉讓方式前后連續累計減持了6次,合計減持股數1775.5萬股,其持股比例由85.85%減持到64.39%,國占昌父女合計套現1.61億元。
營業收入增長 現金流凈額跟不上凈利
招股書顯示,2014年至2019年1-6月,銳新昌的營業收入分別為2.37億元、2.41億元、2.60億元、2.99億元、3.62億元、1.54億元;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為2.72億元、2.88億元、2.94億元、3.06億元、3.57億元、1.65億元。
同時,銳新昌的凈利潤逐年增長,而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卻跟不上凈利的增長,其中四年現金流凈額不敵凈利。2014年至2019年1-6月,銳新昌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4324.01萬元、4749.54萬元、4652.10萬元、4705.66萬元、6153.97萬元、2915.35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分別為4099.23萬元、4489.48萬元、4554.10萬元、4617.91萬元、5908.73萬元、2879.25萬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4793.25萬元、6392.28 萬元、4351.93萬元、4395.80萬元、3374.78萬元、2252.66萬元。
應收賬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較低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末,銳新昌的應收賬款賬面價值分別為5258.28萬元、4654.56萬元、6127.13萬元、6403.10萬元和8286.25萬元,占流動資產比例分別為29.72%、35.72%、36.44%、32.88%和36.39%。應收賬款賬面余額分別為5594.85萬元、4953.66萬元、6520.40萬元、6811.95萬元、8834.31萬元,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23.62%、20.55%、25.07%、22.75%和24.40%。
報告期各期末,銳新昌的存貨賬面價值分別為4104.46 萬元、4728.35 萬元、5185.84萬元、6535.74萬元7173.25萬元,占流動資產比重分別為23.20%、36.29%、30.84%、33.56%和31.50%。
2014年至2018年,銳新昌的應收賬款周轉率分別為4.91、4.84、4.82、4.78、4.93,低于同行業平均水平;存貨周轉率分別為3.84、3.49、3.36、3.39、3.56,處于同行業中下水平。
對此,銳新昌表示,公司的應收賬款周轉率低于同行業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為:公司的產品以深加工產品為主,直接面向終端工業配件或設備領域,主要客戶為行業內知名大型企業,公司與客戶合作穩定,客戶整體資信狀況良好,公司一般給予1-3個月的信用期,應收賬款周轉能力指標與公司應收賬款信用政策匹配,回收情況良好。應收賬款周轉率差異主要由于可比上市公司在主營業務側重點、業務結構、產品種類、市場范圍、業務模式、最終客戶等方面存在差異。
銳新昌的存貨周轉率較低,處于同行業中下水平,主要原因如下:一是公司產品品種繁多,產品需要保證一定的安全庫存,這將導致公司必備存貨量相對較高;二是公司產品的生產周期較長,生產工序主要包括擠壓、深加工和表面處理,其中,深加工產品工序較為復雜,相比同行業以型材、素材為主要產品的可比上市公司生產周期較長,同時,由于表面處理通常需要委外加工,也需延長生產周期。
近兩年主營業務毛利率下降 國內銷售外毛利率差異大
2014年至2018年,銳新昌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34.96%、37.89%、38.38%、36.31%和35.06%,近兩年毛利率下降。
近三年銳新昌毛利率高于春興精工、亞太科技及和勝股份,低于祥博傳熱,其中春興精工2017年度毛利率明顯下滑主要系其消費電子業務逐步投產,產能利用率較低,新增產能致折舊費用增加,同時通信行業周期性回落以及行業競爭激烈導致產品單價下降,原材料成本上升導致毛利率下滑;發行人與同行業可比公司存在差異主要由于產品結構、產品類型、應用領域和生產工藝不同。
近三年銳新昌國內銷售毛利率分別為36.61%、34.84%和33.46%,國內銷售毛利率呈現逐年下降趨勢;報告期內,國外銷售毛利率分別為45.55%、41.22%和40.52%,亦呈現逐年下降趨勢。
對此,銳新昌表示,國內和國外銷售毛利率差異是由國外銷售產品單位報價高于國內銷售產品、國外銷售產品與國內銷售產品具體類型有所差異、公司國外銷售產品面臨的市場競爭情況不同等因素導致。
近三年受行政處罰兩次
招股書顯示,近三年,銳新昌所受行政處罰共2例。
《行政處罰決定書》(津市環罰字[2017]159號)顯示,銳新昌機加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潤滑油屬于HW08類危險廢物,暫存于單位廠區南側的暫存場所內,該場所未設置危險廢物暫存場所識別標志。2017年10月26日,銳新昌被天津市環境保護局處以人民幣二萬元罰款。
銳新昌表示,上述環保處罰原因系發銳新昌“未設置危險廢物暫存場所識別標志”,該事項發生后,銳新昌根據天津市環境保護局要求進行了妥善整改。天津市環境保護局2017年12月13日出具了《市環保局關于認定天津銳新昌輕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環境違法情況的復函》,認定上述違法行為不屬于環境保護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海關當場處罰決定書》(津關緝決(現簡易)字[2017]0257號)顯示,銳新昌未按規定在營業執照變更的30日內向海關辦理變更手續。2017年12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海關對銳新昌處以警告。
銳新昌表示,該事項發生后,銳新昌已向海關補充辦理相關變更手續,未構成重大違法違規情形。
曾因買賣合同糾紛被起訴 被判支付拖欠貨款11萬
中國經濟網查詢發現,銳新昌曾因買賣合同糾紛而被其他公司起訴,法院認為被告未支付貨物的行為,已經構成違約,被告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天津市寶坻區人民法院發布的民事判決書(2018)津0115民初1334號顯示,2017年5月3日,韋克公司與銳新昌告簽訂銷售合同。合同約定,由原告韋克公司向被告銳新昌供應半合成切削液;并約定了商品價格、貨款支付時間、質量標準、爭議管轄法院等事項。合同簽訂后,原告積極履行合同約定的送貨義務,但被告無故拖延支付貨款。經雙方對賬確認,被告拖欠貨款達11萬元,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銳新昌公司辯稱,原、被告間曾合作過很長時間,但是原告在2017年8月份向被告提供的切削液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
法院認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原告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了供貨義務,被告亦應當及時、足額地向原告支付貨款。被告至今未支付貨物的行為,已經構成違約,被告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判決如下被告銳新昌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給付原告韋克公司貨款11.00萬元。
銳新昌因與韋克公司買賣合同糾紛管轄權異議一案,不服天津市寶坻區人民法院(2018)津0115民初1334號民事裁定,向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民事裁定書(2018)津01民轄終366號顯示,法院審查認為,上訴人的上訴請求,理由不足,法院不予支持。一審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法院應予維持。
6次分配實際股利 累計分紅2億元
招股書顯示,銳新昌共6次分配實際股利,累計派發現金紅利2.01億元。
2015年5月12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13.34元(含稅),共計派發現金紅利1.00億元(含稅)。
2015年12月31日,公司2015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2.67元(含稅),共計派發現金紅利2002.50萬元(含稅)。
2016年5月6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2.50元(含稅),共計派發現金紅利1905.25萬元(含稅)。
2017年5月15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2.50元(含稅),共計派發現金紅利2067.75萬元(含稅)。
2018年4月10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2.50元(含稅),共計派發現金紅利2067.75萬元(含稅)。
2019年4月10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2.50元(含稅),共計派發現金紅利2067.75萬元(含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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