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爾號狂暴電擊兔海南一男子騙取蔬菜大棚補貼123萬元被判12年教我學化妝
通過虛報蔬菜大棚面積騙取國家財政補貼資金123.33萬元,造成國家重大經濟損失。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騙取補貼的白沙縣男子廖某作出宣判,維持一審法院判決,以詐騙罪判處廖某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10萬元,同時繼續追繳剩余贓款。
2012年9月,海南省農業廳、省財政廳聯合發文,鼓勵農民建造瓜菜大棚,實施財政補貼。
廖某得知這一消息后,與白沙縣的部分村民成立了三家瓜菜專業合作社,但合作社并未實際運營。廖某以三家合作社的名義分別申請建設蔬菜大棚,獲得白沙縣農業局同意后,通過承包農民土地的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并進行大棚建設。
2012年12月,廖某聘請一家測繪公司對大棚基地進行測量,測量面積包括大棚及周邊的橡膠林、空地等共計267畝。測繪公司按照廖某的要求,將上述測量結果以三家瓜菜專業合作社的名稱出具三張測繪圖交予廖某。2013年1月25日,廖某以上述三家合作社的名義向白沙縣農業局申請驗收大棚共計267畝。
在白沙縣農業局組織的大棚驗收中,實際測量面積只有100余畝。參與驗收的測繪公司正是廖某之前聘請的公司,兩者串通把2012年12月測繪的267畝測繪圖替代驗收時的測繪圖交給白沙縣農業局。按照每畝補貼1萬元的標準,廖某于2013年2月7日獲得267萬元的財政補貼。
2014年3月至4月,海南省審計廳對白沙縣政府2011年至2013年度財政補貼大棚建設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認定上述三家瓜菜專業合作社實際建設大棚面積為133.66畝,多領取國家財政補貼133.34萬元。廖某因涉嫌詐騙,于2015年7月23日在四川省成都市被公安民警抓獲。
一審法院認為,根據相關鑒定機構的工程造價鑒定意見,廖某實際建造的蔬菜大棚面積應確認為143.67畝,根據海南省的相關文件規定應獲補貼資金143.67萬元。但廖某向白沙縣農業局申請驗收的大棚面積為267畝,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多領取國家財政補貼資金123.33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鑒于廖某親屬退繳贓款20萬元,酌情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廖某上訴后,海南二中院審理認為,原判認定廖某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上訴理由不能成立,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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