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銀行某支行違法收取貸款承諾費 侵害消費者權益
中國經濟網北京9月2日訊 銀保監會網站近日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青銀保監罰決字﹝2019﹞16號、18號)顯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寧城東支行違規收取貸款承諾費,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三條,青海銀保監局對銀行罰款人民幣30萬元。此外,馬志軍對上述行為負有直接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八十九條,被警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三條規定:
(一)無故拖延、拒絕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
(二)違反票據承兌等結算業務規定,不予兌現,不予收付入賬,壓單、壓票或者違反規定退票的;
(三)非法查詢、凍結、扣劃個人儲蓄存款或者單位存款的;
(四)違反本法規定對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戶造成損害的其他行為。
有前款規定情形的,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萬元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商業銀行違反本法規定的,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區別不同情形,取消其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一定期限直至終身的任職資格,禁止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一定期限直至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
商業銀行的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以下為行政處罰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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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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