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罰孩子的幾點技巧
爸爸的話:
我對女兒真的毫無辦法了,打、罵、說狠話嚇唬,什么懲罰都試過,她卻根本就不當回事。她才6歲啊,就這么難管教,以后長大了該怎么辦?
懲罰的方式不同,效果也不一樣;犯錯的性質不同,家長的態(tài)度也必須有所調整,正是爸爸媽媽不同的方式和態(tài)度,造成了懲罰效果的成與敗。
★ 在線課堂——看看懲罰的方式、態(tài)度與善后技巧
隨堂筆記 之 懲罰的方式
口頭懲罰
包括警告、說理、斥責、威脅、恐嚇等,這是家長最常用的方式之一。其實,3歲以上的孩子才能形成獨立的思考及記憶能力,能聽懂口頭懲罰是在對犯錯表示生氣責怪;3歲以下的孩子則更多是從家長的語氣、聲調及神態(tài)中接收到“做錯了”的信息。
物質懲罰
包括賠償、減免、剝奪孩子的直接利益或替代利益,如打碎了花瓶被罰沒收玩具,偷吃了零食被罰周末沒有麥當勞套餐等。因為直接關系到孩子的切身利益,能讓他體會到“犯錯的代價”,但還需明確指正孩子如何避免再犯。
精神懲罰
包括冷戰(zhàn)、孤立、關禁閉、給臉色、宣揚錯事等,通常家長在發(fā)怒時,都會施加精神懲罰。3歲以上的孩子對精神懲罰較能理解,能從家長的臉色中度量出情緒和犯錯程度。但精神懲罰容易為孩子帶來負面壓力,傷害親子關系且無法將懲罰與犯錯直接掛鉤,不利警醒。
身體懲罰
體罰是中國家長對幼兒常用的方式,包括打揍,罰站、面壁等。雖然家長們大多相信棍棒比說教更能讓年幼的孩子牢記錯誤,但由于體罰總伴隨著家長的情緒爆發(fā),容易使孩子產生逆反心理或委屈情緒,況且,“牢記錯誤”不是重點,“改正錯誤”才是目的。
點評:上文兩個案例中,A媽媽采取了物質懲罰,用“剝奪玩耍+付出勞動”的方式,針對孩子所犯錯誤進行提醒,使孩子自發(fā)意識到日后要避免再犯;B爸爸采取了口頭懲罰、身體懲罰及精神懲罰,打罵、關禁閉都沒有直接對應犯錯事件的“點”上,孩子衍生的逆反情緒遮蔽了反思和認錯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