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性感的美女照片“百名紅通人員”云健揭秘:外逃的日子不好過陳寶蓮死亡真相
新華社海口4月21日新媒體專電(記者夏冠男)21日上午,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對海口市地方稅務局龍華分局原副局長、“百名紅通人員”云健涉嫌受賄一案公開宣判。法院審理查明,云健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賄賂共計60萬元,考慮到其主動歸國投案自首并全部退贓,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20萬元。
1966年5月出生的云健,曾任海南省海口市地方稅務局龍華分局副局長,2009年2月潛逃至新西蘭。因涉嫌受賄犯罪,國際刑警組織對其實施通緝,位列“百名紅通人員”第59號。
據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04年至2006年,云健在擔任海口市地方稅務局建安分局二所所長以及海口市地方稅務局龍華分局副局長期間,為企業稅務查賬和享受停緩建工程稅收的優惠政策提供便利,先后收受詹某和杜某的賄賂10萬元和50萬元,案發后,云健逃往新西蘭,開始了7年多的流亡生涯。
在法庭審理過程中,云健揭秘了其在海外的流亡生活。早在1997年,云健的妻子帶著孩子移民新西蘭。當自己拿到賄賂款后,心里感到非常惶恐,于是想到逃往國外尋找妻子。云健因為有國外的旅游簽證,就于2009年2月買了機票,從香港出逃新西蘭。
云健坦承,國外的日子并不好過。初到國外,人生地不熟,語言不通,沒有經濟來源,只好到當地的建筑工地打零工度日。“在工地上搬過建筑材料,撿過建筑垃圾,后來有了一定技術就做點木工活來養家糊口。”云健供述,打工收入一周只有五六百新元,維持生活很困難,妻子因為要照顧孩子,也只能做臨時工。
云健說,自己愧對黨和國家的培養和父母的養育之恩,當他想起后半生可能一直會在新西蘭做建筑工人,日不能食,夜不能寐。在新西蘭,云健通過報紙、電視和網絡關注國家的反腐政策和追逃政策,在海南省追逃人員多次勸返的努力下,云健終于下定決心回國投案自首。
2016年7月9日,回到中國的云健主動到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檢察院投案,并退回了收受的賄賂贓款60萬元,在海外流亡、惶惶不可終日的生活終于結束。
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當庭宣判云健受賄罪名成立。考慮到其犯罪情節和悔罪態度以及全部退贓等情況,依法對其宣告緩刑,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以罰金20萬元,受賄贓款全部上繳國庫。云健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法官符殷嬌表示,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受賄金額20萬到300萬元就構成了受賄金額巨大,應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云健的受賄金額為60萬元,構成受賄金額巨大,結合其有主動投案自首和全部退贓情節,可以依法對其從輕處罰。本案的庭審結果也可以敦促其他在逃人員主動投案,全部退贓,正確認識自己的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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