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實施孕產婦保健服務分級管理
本報訊日前,金湖縣衛計委發出通告,要求自今年4月10日起,本縣常住及流動人口孕婦首診建卡均由居住地的鎮(中心)衛生院或縣婦幼保健所承擔,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院不再提供首診建卡服務。對在鎮衛生院或縣婦幼保健所首診建卡的孕婦,凡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檢查檢驗項目實施免費服務。
村衛生室配合鎮衛生院做好孕產婦以及婦幼衛生監測等相關信息的收集和,開展產婦產后訪視。
鎮(中心)衛生院主要開展四項服務。一是為孕婦建立孕產婦保健卡,提供首次產前檢查服務,為產婦進行產后42天健康檢查。二是提供孕期保健服務。無助產技術資質的機構,提供孕早期和孕中期保健服務,并負責將孕婦轉診到有助產技術服務資質的醫療保健機構接受孕晚期檢查和住院分娩;有助產技術服務資質的機構,提供孕產期全程保健和住院分娩服務。三是對孕產婦進行高危因素篩選,做好分類登記、專案管理和轉診服務,并負責追蹤隨訪工作。四是做好信息和服務銜接工作。
縣婦幼保健所承擔服務區域內孕產婦的建卡和孕早、中期保健、高危孕婦篩查等服務,將孕晚期孕婦轉至有資質的醫療保健機構;接受基層高危孕產婦轉診;對鎮衛生院和縣級醫療機構進行人員培訓和業務指導,推廣孕產婦保健適宜技術。
縣級醫院只承擔服務區域內孕晚期保健和高危孕婦篩查等服務,不提供建卡和孕早、中期保健服務,不提供產后訪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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