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民間機構吁當局完善托育準公共化政策
中新社臺北8月11日電 (記者 楊程晨 邢利宇)托育準公共化政策實施滿周年,臺灣民間機構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簡稱“托盟”)11日召開記者會,敦促臺當局針對政策漏洞修正相關法規。
托育準公共化政策透過地方政府與優質保姆及托嬰中心簽訂行政契約,確保保姆及托嬰中心具備專業服務,一方面讓家長安心送托、另一方面使保姆及托嬰中心永續經營。
托盟召集人、臺灣大學外文系教授劉毓秀在記者會上表示,臺灣面臨嚴峻的低生育率危機,要緩解危機必須讓愿意生育的家庭養得起孩子。在低薪時代,很多家庭只有靠雙薪才能負擔,而母親就業有賴平價、優質、普及的公共托育服務支持。
托育準公共化政策自2018年8月上路以來,臺灣居家保姆的簽約率達八成四。該制度提高托育補貼至6000元新臺幣并有望建立一套嚴謹的保姆“進、退場”機制。對此,托盟予以充分肯定。
但另一方面,梳理公開報道可以看到,這一新制在各地引發不同爭議,如配套措施不完善、不同縣市標準不統一、管理成效良莠不齊、托育費用不符合市場機制等。
劉毓秀指,準公共化保姆政策當前有兩方面漏洞,一是負責執行居家托育管理及輔導的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簡稱“居托中心”)欠缺法定地位,二是保姆人力嚴重老化。托盟吁請臺當局“衛生福利部”修正相關法規,明訂居托中心職責,統一各縣市托育管理規格并確保質量。
臺灣現行規定不允許育有6歲以下孩子的保姆收托。托盟2019年6月至7月電話調查臺北、新北、臺中的291位保姆,發現該法規上路以前近五成保姆在入行前已育有6歲以下孩童。托盟認為這一規定具歧視性,并且讓現有保姆的年齡陡增。
臺中市托育人員發展協會李姓代表介紹自己為兼顧家庭被迫失去工作的經歷。她說,為鼓勵年輕保姆加入托育工作并維護育兒保姆工作權益,呼吁修改當前登記及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劉毓秀還表示,近年多次負面事件使保姆群體被“污名化”。但“壞保姆”只是這一群體中的極少數,絕大多數從業人員都在竭誠為所在社區服務,期待社會對保姆職業予以正面看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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