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教專家湄解讀《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
四川文明網成都訊(鄒金利)“把常喝白開水寫到國家文件里面不是小題大做”;“對于幼兒來講,吃喝拉撒睡就是學習”;“這個指南不是量表,不是用作篩選幼兒的工具”…… 3月19日,在成都市《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專題培訓會上,著名幼教專家、華東師范大學教授湄為各區縣的幼教干部和教研員、幼兒園園長代表們帶來了一場既精彩又務實的,解讀《指南》的意義、目標、內容和實施原則。“吃喝拉撒睡就是學習”3月19日是培訓會的第一天,作為《指南》研制課題項目負責人,湄教授用30多年的幼教經驗和體會,特別是針對當前教育實踐中在幼兒學習發展上出現的誤區,指導參培人員全面理解和準確把握《指南》的實質。怎么理解3-6歲兒童的學習?“有人認為《指南》把常喝白開水、能自己穿服鞋襪也納入幼兒學習的內容,還不如干脆叫生活指南好了。”湄說,這種認識就是幼教“小學化”的根源。對幼兒階段,學習的概念跟中小學不一樣,不是拿到書本去學習,也不是老師上課講重點,要樹立廣義的幼兒學習觀。“生活課題就是幼兒重要的學習課題,所以吃喝拉撒睡就是學習;把常喝白開水寫到國家文件里面不是小題大做。”湄提醒幼教工作者,要把握幼兒學習的特點,即:做中學、玩中學、生活中學,通過直接、實際操作和親身體驗來學習,只有這樣才能克服小學化的傾向。別用“統一測試辦法”《指南》中的目標部分都有相應的“各年齡段典型表現”,湄認為,如果幼兒行為特點或能力表現與《指南》某領域的典型表現不完全一致,不能簡單輕率地對幼兒發展的好壞下判斷,要尊重“個別差異”。在她看來,《指南》分別對3-4歲、4-5歲、5-6歲三個年齡段末期幼兒應該知道什么、能做什么,大致可以達到什么發展水平提出了合理期望。可以幫助幼兒園教師和家長了解幼兒學習與發展的基本規律和特點,建立對幼兒發展的合理期望。 但湄表示,《指南》是參考、是方向,但不是測量標準和準則,幼兒園教師切忌把《指南》中的目標作為一把“尺子”,剛性地對幼兒進行衡量、比對,甚至分等、劃級,忽視個別差異,幼兒。“《指南》能夠幫助教師和家長對幼兒的學習發展狀況作出一定的評價,但是不宜把《指南》僅僅當作專門的評價工具來使用,尤其不宜用‘統一測試的辦法’來‘了解’幼兒。”為讓幼教工作者正確地使用《指南》,3月至4月期間,成都市教育局還將邀請市特級教師沈心燕、中國學前教育研究會課程與教學專業委員會副主任侯莉敏等幼教專家深入各區縣幼兒園,從健康、語言、社會、科學、藝術等領域對《指南》進行解讀。【相關鏈接】2012年,教育部印發了《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旨在幫助廣大幼兒園教師和家長了解3—6歲幼兒學習與發展的基本規律和特點,全面提高科學保教水平。《指南》的研制工作主要經歷了文獻研究、效度檢驗、三次集中征求意見、學前教育專家指導委員會審議等四個階段,從2006年起,廣泛征求了100多位學前教育、兒童心理領域專家及120名有實踐經驗的幼兒園園長、教師和家長的意見,先后在全國東部抽取6個省(區),30個縣(區)的4、5、6足歲幼兒各1200名,共3600名幼兒及其家長作為測查對象,于2012年7月最終確定了《指南》的內容。《指南》從健康、語言、社會、科學、藝術五個領域描述幼兒的學習與發展。每個領域按照幼兒學習與發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內容劃分為若干方面。每個方面由學習與發展目標和教育兩部分組成。目標部分分別對3~4歲、4~5歲、5~6歲三個年齡段末期幼兒應該知道什么、能做什么,大致可以達到什么發展水平提出了合理期望,指明了幼兒學習與發展的具體方向;教育部分列舉了一些能夠有效幫助和促進幼兒學習與發展的教育途徑與方法。教育部提出,實施《指南》應把握以下四個方面:關注幼兒學習與發展的整體性;尊重幼兒發展的個體差異;理解幼兒的學習方式和特點;重視幼兒的學習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