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盛支付3年違法領10張罰單 去年曝2250萬巨額罰單
北京8月7日訊 中國人民銀行網站昨日公布的中國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蒙銀罰字〔2019〕第49號)顯示,銀盛支付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盛支付”)內蒙古分公司違反《銀行卡收單業(yè)務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3〕第9號)。中國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對其處以罰款人民幣3萬元。
記者查詢發(fā)現,銀盛支付是銀盛金融集團旗下全資子公司,總部位于深圳龍華,成立于2009年7月,總注冊資本為1.4億元,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從事支付業(yè)務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yè),是廣東省商務廳認定的廣東省電子商務示范企業(yè)和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理事單位。2011年5月銀盛支付獲得中國人民銀行頒發(fā)的全國業(yè)務范圍的《支付業(yè)務許可證》,是首批獲得支付牌照的27家機構之一,2016年成功續(xù)展。
此次被罰是銀盛支付今年內收到的第3張罰單。2019年3月21日,銀盛支付陜西分公司客戶風險評級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未對商戶業(yè)務的真實背景、用途進行詳細了解,間接為無證機構榆林卡卡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了支付結算服務;收單銀行結算賬戶設置違規(guī),為陜西美酒客、上海美酒客設置的收單銀行結算賬戶是個人賬戶,榆林卡卡入網時設置的收單銀行結算賬戶是個人賬戶。中國人民銀行西安分行對銀盛支付陜西分公司客戶風險評級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間接為無證機構提供支付結算服務的違法行為罰款人民幣3萬元;對銀盛支付陜西分公司收單銀行結算賬戶設置違規(guī)的違法行為罰款人民幣2萬元,共計罰款人民幣5萬元。
2019年4月19日,銀盛支付天津分公司因違反《銀行卡收單業(yè)務管理辦法》相關規(guī)定,被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責令期限改正,并處以罰款人民幣9萬元。
這兩年來,銀盛支付曾多次被罰。據記者不完全統(tǒng)計,2017年至今已累計收到10張罰單,罰款金額累計達2496.75萬。
2017年,銀盛支付共計4次收到央行罰單。2017年1月5日,銀盛支付湖南分公司因商戶實名制度落實不到位、本地化經營管理落實不到位、收單結算賬戶設置不合規(guī)等問題,被中國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處3萬元罰款;7月13日,銀盛支付因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規(guī)定,被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處以人民幣9萬元罰款;7月14日,銀盛支付安徽分公司因存在違反銀行卡收單業(yè)務相關法律制度規(guī)定的行為,中國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責令銀盛支付安徽分公司限期改正,并處18萬元罰款;12月7日,銀盛支付因未按規(guī)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guī)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三宗違法行為,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處以140萬元罰款,并對1名相關責任人員罰款13.5萬元。
2018年5月16日,銀盛支付因違反收單業(yè)務相關法律制度規(guī)定,被中國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4萬元罰款。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8月6日,銀盛支付收到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發(fā)“千萬罰單”。經查實,銀盛支付為境外非法貴金屬互聯網交易平臺提供網絡支付業(yè)務服務,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和技術手段對境內網絡特約商戶的交易情況進行檢查,未能發(fā)現數家商戶私自將支付接口轉交給非法互聯網平臺使用,客觀上為非法交易、虛假交易提供了網絡支付服務。此外,銀盛支付還存在違規(guī)開展支付業(yè)務合作及資金清算、違規(guī)將銀行卡收單核心業(yè)務外包等其他違法違規(guī)行為。
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最終對銀盛支付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934.14萬元,并處罰款1312.61萬元,合計罰沒2247.75萬元;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罰款130萬元。
2018年12月20日,銀盛支付廈門分公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和《支付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被中國人民銀行廈門市中心支行處人民幣58萬元罰款,并對1名高級管理相關責任人員處人民幣3萬元罰款。
以下為處罰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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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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