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主動為他償清債務,原因是這個……
“被執行人陳某是我的前夫,他欠的錢我替他還……”
2020年2月25日
匯川法院執行干警接到李女士電話
自稱是被執行人陳某的前妻
要替陳某還錢
希望法院屏蔽陳某的失信信息
前妻給前夫還債的情況執行干警也遇到過
但像李女士這么積極主動的確實少見
疫情防控期間
為減少人員流動帶來的感染
通過微信溝通
干警了解到了事情的原委
事情要從2015年1月說起
被告陳某因資金周轉需要
在原告王某某處借款50000元
在償還了一部分本息后
陳某開始以各種理由拒絕還款
隨后王某某將陳某訴至匯川法院
2017年10月12日
匯川法院開庭審理
原告王某某訴被告陳某
民間借貸糾紛一案
經依法傳喚
陳某未到庭應訴
法院依法缺席審理
經審理查明后
法院依法作出判決
陳某償還原告王某某
借款本金人民幣31298.6元及逾期利息
判決生效后
陳某仍未現身
王某某隨即向匯川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經多方查找
始終未能找到陳某蹤跡
也未發現陳某有可供執行財產線索
匯川法院依法將陳某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限制其高消費
案件隨即進入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狀態
點擊下圖了解限制消費措施↓↓
近日
李女士打算送孩子去高收費私立學校就讀
但是擔心孩子因為陳某的事情入學受到影響,
所以想替他把錢還了
……
于是便有有文章開始一幕
申請人在得知這一情況后表示
“只要還了借款本金就行
利息不要了”
隨后
李女士通過手機銀行轉帳
替陳某履行了該案全部借款
并將轉賬憑證微信發給了干警
案款隨后發放至申請人賬戶
申請人在收到案款后
向干警郵寄來了結案說明
至此
該案執行完畢
禁止失信被執行人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初衷在于督促被執行人
盡快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而其子女正常的義務教育和高學歷教育
均不在限制之列
父母之愛子
則為之計深遠
信守承諾
是為孩子該做的榜樣
也是自己應有的擔當
來源:匯川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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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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